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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執業藥師是指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並註冊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等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本文將介紹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的相關內容。

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制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編寫培訓教材,建立考試題庫和考試命題。

考試和訓練是分開的。

按照培訓與考試相分離的原則,鞏固和組織考前培訓。

考試科目

從事藥學專業的考生報考1、2、3、4科,從事中藥學專業的考生報考1、5、6、7科。

測試規則的豁免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被聘任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壹)》和《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科,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考試。

考試周期

考試以兩年為壹個周期,參加所有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屬於部分免試科目的,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要考試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