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投資者參與新三板。
第壹,直接參與模式
1.上壹交易日日終投資者名下證券資產市值在500萬元以上。證券資產包括在滬深證券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市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和券商集合理財產品,但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從業經歷,或會計、金融、投資、財務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機構投資者要參與掛牌公司轉板,必須是註冊資本500萬元以上的法人單位;或者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第二,間接參與
券商自營基金、資管產品、公募基金產品都可以投資新三板。借助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投資者可以投資新三板。
註意事項:
1.投資者應當熟悉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相關規定,了解掛牌公司股份的風險特征,結合自身風險偏好確定投資目標,客觀評價自身的心理和身體承受能力、風險識別和風險控制能力,審慎決定是否參與掛牌公司股份公開轉讓。
2.不要把雞蛋放在壹個籃子裏,註意分散投資,同時有效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