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落實安全生產“壹崗雙責”,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承擔相應責任。
3.要落實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主任。
4.必須落實安全管理力量,應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配強註冊安全工程師等專業安全管理人員。
5.要落實安全生產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和績效考核部門報告相關安全生產情況,並向社會公布。
五到位就是:安全責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安全管理、應急救援必須到位。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NPC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自2002年6月29日+065438+10月60日起施行。2006年8月36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NPC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自2006年2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