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即標準漢語。普通話是我國各民族之間交流的共同語言,以北京音為基本讀音,以北方方言為基本方言,以典型的現代白話文為語法規範。“主要在中國大陸長江以北地區使用,江南地區壹般不說普通話,因為各地都有漢語方言,不依賴普通話”。其中,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地區講粵語,中國臺灣省官方場合也使用普通話,但口音與中國大陸略有不同。
普通話英語“普通話”來源於葡萄牙語。如今,普通話是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的官方語言,也是聯合國六大官方工作語言之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9條規定“國家推廣使用普通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