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包含十天,商家已經履行了自己的約定,不算違約。
培訓機構退款法律規定:
第壹,如果由於學校原因導致學生未能完成學習計劃,學生要求退學退費,學校必須退還剩余費用。
二、開學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申請退學、退費的,如國家各種承認學歷機構出具的正式錄取通知書或應征入伍通知書,或因重大疾病、意外傷亡、家庭特殊困難等正當理由,學校扣除5%的手續費,退還剩余費用。
第三,簽訂協議前壹定要閱讀協議內容,並建議消費者保留維權證據。協議裏有退款的約定。壹般以消費者與商家的約定為準(無效格式條款除外)。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壹般來說,合同違約金的上限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當消費者表示沒有預約課程或取消課程時,建議保留相關證據,如書面材料、錄音、短信、電子郵件、網上聊天記錄等。,與商家溝通時。如果以後涉及訴訟,從證據的角度,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在法律訴訟中需要提供相關證據。
四、在校期間因個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無法繼續上課的學生,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