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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教師培訓計劃的培養目標和培養結果(成果)有什麽區別?

培訓目標是指培訓活動的目的和預期結果。可以為每個培訓階段或整個培訓計劃設定目標。在確定培養目標時應把握以下三個原則:目標應符合教育的發展目標;目標要具體到具體任務,要明確;讓每項任務都有壹個績效目標,讓學員了解培訓後達到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培訓結果(成果)是通過壹系列信息、資料和數據分析,對培訓情況和培訓目標實現情況的定性和定量評價。培訓評估應貫穿於培訓的各個環節。在培訓的各個階段都要及時進行評估,確保培訓按照既定的方向運行;培訓結束後,應在不同時期對培訓結果進行跟蹤和評估,為下壹次培訓提供依據,從而使培訓工作質量呈螺旋式上升。

訓練者希望通過學習達到什麽樣的結果,學習目標可以用它們來觀察和測試學員的行為。其結果是在學習過程中或學習結束時對教與學的壹種評價,重點檢查前壹階段的工作是否達到規定的標準,可以檢查和判斷整個培訓的效果。培養目標和培養結果在時間上是不壹樣的。目標在培訓之前,結果在培訓之後或培訓期間。

在整個操作中,培訓目標和結果之間存在許多不壹致之處。目標可分為認識、理解、使用、感知、行動、組織、價值判斷等。在學習過程中,有兩類學習結果,壹類是形成性評價,另壹類是終結性評價。

訓練目標更加細化,過程更加細分,而結果側重於整體把握,從大的角度評價訓練過程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