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校要成立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領導小組,進壹步落實管理責任,切實加強管理。校長是第壹責任人,要把工作安排好,監督好。學校分管領導、教導處、保衛處、實驗老師都是組員。他們要分工負責,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對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采購、入庫、登記、保管、收集、使用、回收、銷毀的管理,做到責任到人,管理到位。
二、完善制度,完善措施,進壹步改善儲存條件,確保使用和儲存安全。
要進壹步改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條件,確保危險化學品存放在專門的房間(或櫃臺)內(“三強酸”必須存放在沙箱內),遠離教學區和火源,確保通風暢通;設置明顯標誌,采取防盜、防火、防潮、防雷、防腐、防泄漏等措施。危險化學品應分類存放(見附件1),相互間發生劇烈反應的危險化學品應相互遠離(見附件2),不能放在壹起存放。危險化學品在儲存過程中,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和清點庫存,發現泄漏、變質等問題要立即解決。學校危險化學品由專人管理,不得出借,防止學校危險化學品流入社會,危害公共安全。壹旦發現學校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或誤用,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協助公安部門追查、處理,並按有關規定嚴格整改,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學習,提高認識,進壹步加強師生使用和操作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教育。
學校領導、實驗教師和相關人員應當加強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及應急知識的學習和培訓。通過學習,管理人員和實驗教師能夠了解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系統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和包裝安全的基本知識,掌握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和標誌,掌握儲存、使用和廢棄物處理的基本知識,以及事故處理的應急措施。要制定處理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對學生進行危險化學品使用和操作的安全教育和實踐演練,防止因操作不當造成人身傷害。
四、認真排查,嚴格監管,進壹步完善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要認真履行職責,認真開展危險化學品管理自查,嚴格落實購運審批、安全規範儲存、雙鎖儲存、使用流向登記管理等各項制度,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範措施。在自查中,要把賬和事逐條對照,做到賬物相符。如果賬實不符,要追查到底,找出原因。對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要立即整改解決,確保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近期要積極配合當地公安部門開展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專項檢查,進壹步加強管理,防止各類事故和案件發生,保護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社會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