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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市教育局教師培訓科的職責

壹是研究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統籌規劃和指導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二、起草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制定教師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

三、制定提高中小學教師學歷的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各級教師培訓機構開展教師培訓,做好師德建設和業務培訓及技能培訓。

五、履行市漢語言文字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能。指導全市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負責普通話培訓和測試的檢查和指導。

六、負責教育對外合作與交流,統籌管理全市師生出國留學、培訓和對外交流活動;組織協調外國文教專家來我市講學,指導對外宣傳和對外漢語教學。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