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目的和要求
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從事高級建築和房地產經濟實務的綜合能力和素質。要求考生堅持可持續發展理念和工程倫理,掌握建築與房地產經濟學的理論和方法,靈活運用相關法律法規,合理開展建築與房地產經濟學領域的專業工作,科學開展投資項目的經濟分析與評價,管理和研究項目建設實施的全過程。
考試涉及的專業知識和實踐
該課程題型多樣,考核點復合度高。考生需要綜合、靈活運用相關專業理論、政策法規,做出合理、深入的判斷、分析或評價。考試涉及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範圍如下:
1.建築和房地產市場。包括建築行業發展環境及相關政策、房地產行業發展環境及相關政策;建築市場供求關系及其運行特征,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及其運行特征;建設和房地產市場監管、企業資質和個人職業資格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建築市場“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的法規政策。
2.可持續發展與信用體系建設。包括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及其工程實踐、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投資決策和建設實施中的工程倫理問題,職業行為中的工程倫理沖突解決;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房地產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等。
3.投資項目的經濟分析、評估和融資。包括投資項目經濟效果評價指標體系、投資和設計方案的比選方法、價值工程和全壽命周期成本分析方法;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建設融資渠道和資金成本;項目融資模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項目投融資決策文件(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融資方案)等。
4.項目建設實施管理。包括項目建設管理的基本制度(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監理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與全過程工程咨詢和總承包相關的政策和實踐;施工合同管理與索賠,項目總承包合同管理與索賠;國際工程管理(國際工程承包風險、施工合同條件、施工索賠管理)等。
5.與項目相關的稅收和項目保證保險。包括工程相關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與工程擔保、投標擔保和履約擔保相關的法律和政策;工程保險相關法律政策、建築工程壹切險、安裝工程壹切險、專業責任保險、意外保險、工程質量保證保險等。
6.綠色建築與建築工業化。包括綠色建築相關政策、綠色建築發展趨勢和實施策略、國內外綠色建築評價體系和評價實踐;與裝配式建築相關的政策,裝配式建築的發展目標和實施策略,裝配式建築的評價標準和評價實踐;新型建築工業化的特點及發展趨勢。
7.建築信息模型(BIM)與新型智慧城市。包括BIM技術的特點和應用價值,BIM技術在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施工、運營維護全生命周期的應用;智能建築的基本組成,智能建築的支撐技術;新型智慧城市頂層設計、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模式、新型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