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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確校外培訓學科和非學科範圍

法律解析:根據國家義務教育課程《道德與法治》的規定,進行校外培訓時,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按學科管理。上述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的校外培訓,納入學科範疇進行管理。開展校外培訓時,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與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包括信息技術教育、勞動技術教育)按非學科類別管理。

法律依據:《關於進壹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

4.完善運營管理機制。學校要改進作業管理方式,加強學科組和年級組作業的統籌規劃,合理調節作業結構,確保難度不超過國家課程標準。建立學校作業公示制度,加強質量監管。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

5.分類明確工作總量。學校要保證小學壹二年級不布置作業,可以在校內適當安排鞏固練習;小學三至六年級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鐘,初中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

6.提高作業設計質量。發揮作業診斷、鞏固、學習情況分析等功能。,並將作業設計納入教研體系。該系統設計了符合年齡特征和學習規律的基礎作業,體現了素質教育的導向。鼓勵安排分層、靈活、個性化的作業,堅決克服機械式、無效式作業,杜絕重復性、懲罰性作業。

7.加強作業完成的指導。教師要引導小學生基本完成學校的書面作業,初中生要完成大部分學校的書面作業。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及時反饋,加強面授講解,認真分析學習情況,做好答疑輔導工作。學生不允許批準和修改自己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