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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資格認證國家職業標準

1職業名稱

網絡編輯器

2職業定義

運用相關專業知識和計算機、網絡等現代信息技術從事互聯網內容建設的人員。

3專業水平

該職業有四個等級,分別是網絡編輯(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助理網絡編輯(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網絡編輯(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網絡編輯(國家職業資格壹級)。

4.室內和室外職業環境。

5職業能力特征

有壹定的文字表達和溝通能力,手指和手臂靈活,動作協調,色彩感、形體感和空間感強。

6基礎教育水平

高中畢業(含同等學歷)。

7培訓要求

7.1訓練期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推廣培訓期:網絡編輯不少於200學時;助理網絡編輯不少於230學時;網絡編輯不少於200學時;高級網絡編輯不少於180學時。

7.2培訓教師

培養網絡編輯的教師應具有本專業助理網絡編輯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培養助理網絡編輯的教師應具有本專業網絡編輯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培養網絡編輯的教師應具有本專業高級網絡編輯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培養高級網絡編輯的教師應具有本專業高級網絡編輯3年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

7.3訓練場館設備

(1)具有多媒體投影設備和互聯網接入或在線教育系統的理論知識培訓標準教室。

(2)具有計算機網絡系統等教學設備和通用編輯器操作平臺的操作教室。

8識別要求

8.1適用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這壹職業的人。

8.2報告條件

網絡編輯器(以下條件之壹)

(1)接受過專業網編正規培訓並取得畢業(結業)證書者。

(2)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者。

(3)取得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並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人員。

助理網絡編輯(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本專業網絡編輯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專業助理網絡編輯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並取得畢業(結業)證書。

(二)取得本專業網絡編輯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的。

(4)取得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級技工學校或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並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人員。

(5)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者。

網絡編輯器(以下條件之壹)

(1)取得本專業助理網絡編輯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1年以上,並經本專業網絡編輯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專業助理網絡編輯職業資格證書後,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以上。

高級網絡編輯(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本專業網絡編輯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1年以上,並經過本專業高級網絡編輯正式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專業網絡編輯職業資格證書後,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以上。

8.3識別方法

本次專業鑒定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試兩部分。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或上機考試;技能操作考核采用計算機操作、方案設計、答辯等。,並由3~5名考官組成。根據考生實際操作成績和綜合表現,參照統壹標準進行評分。兩次考核都是百分制,60分以上為合格。

8.4考官和考生的比例

理論知識考試考官與考生比例為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於2名考官;技能操作考核主考官與考生比例為1:15,主考官不少於3人。

8.5評估時間

理論知識測試:網絡編輯、助理網絡編輯90分鐘;網絡編輯和資深網絡編輯120分鐘。

技能操作考核:網絡編輯、助理網絡編輯120分鐘;網絡編輯和資深網絡編輯90分鐘。

8.6現場設備的識別

(1)標準教室:用於理論知識考試;

具有計算機網絡系統等教學設備和軟件的實驗室:用於技能操作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