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劃分標準。將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居住的區域,以及活動頻繁、疫情傳播風險高的工作場所和活動場所劃為高危區域。原則上以居住區(村)為單位界定,可根據流動調查結果調整危險區域。
2.防控措施。實行封閉管制措施,期間“足不出戶,上門服務”。如果在圍堵期內發現新的感染者,當地聯防聯控機制將組織風險研判,按照“壹區壹策”的要求,可全部或部分延長原圍堵區的圍堵時間。
3.舉起大旗。連續7天無新增感染,第7天完成壹輪核酸篩查後風險區人群全部為陰性,降為中度風險區;連續三天,沒有新的感染減少到低風險區。
(2)中等風險區域
1.劃分標準。將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停留、流動壹定時間,可能存在疫情傳播風險的工作場所、活動場所等區域劃為中等風險區域,根據流動調查研判結果劃定風險區域範圍。
2.防控措施。管制措施實施期間,“人不離區,錯峰取物”。
3.舉起大旗。連續7天無新增感染,第7天完成壹輪核酸篩查後風險區人群全部為陰性,降為低風險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