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規定。
壹、安全防範措施
1.每個教職工都要樹立安全第壹的思想,預防為主,強化預防措施,開展群防群治。
2.加強倉庫和生活用水的管理,防止壞人中毒破壞,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3.加強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和預防,完善重點防火部位的防火設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4.嚴格用電管理制度,定期檢查維護學校線路,及時更換老化或不合格線路,禁止超負荷或違規用電。
5.學校開會、大型活動、演習、放學後及緊急情況下,班主任、班主任要到位,組織學生有序下樓,防止擁擠踩踏造成人員傷亡。
6 .學校體育、藝術場館、器材、體育、藝術等教學活動應當符合體育安全要求。體育項目和強度要適合學生的身體狀況,防止發生體育安全事故。學生上體育課,教師必須跟班帶隊,現場組織指導,防止意外傷亡。
7.對於要求接學生放學的家長,老師必須確認身份後才能接。
8.學校的勞動教育和衛生工作,應註意學生的年齡和身體狀況,禁止學生攀爬、爬窗臺、翻欄桿打掃衛生,禁止學生隨意觸摸電器。
9.學生實驗要充分考慮安全防護措施,實驗教學要有科學的操作規程和具體要求,防止學生接觸爆炸、易燃、有毒有害物質。相關實驗教師應認真負責,防止實驗事故發生。
10.學校機房應防止電路和電線損壞,保護電氣設備正常使用,並進行定期維護,這是專職計算機教師的責任。如發現電線有異味,應及時向總務處匯報,以便妥善處理。
11.禁止學生玩不安全的遊戲。禁止跳躍樓梯、攀爬欄桿、翻越圍欄,禁止在樓梯口奔跑跳躍、追逐打鬧,禁止隨身攜帶利器和火種。教育學生註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電用火安全。班主任要經常教導學生自救互救的生命安全常識。
12.實行學生外出春遊、參觀、參加社會實踐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不得組織。學校或年級(班)經批準後要認真安排和組織。而且還有安全措施。
13.學校值班警衛嚴格夜間值班巡邏,做好訪客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
14.學校配備消防器材,配合消防部門開展消防知識教育。總務處和校長室負責。
15.學校註重衛生防疫,做好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制定預防傳染病疫情的預案。
二、教育培訓管理
1.安全教育和培訓的管理由主管校長負責,並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2 .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安全教育和培訓。學校各相關部門或人員應互相配合,積極配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教育第壹、管理為主、群防群治的方針,做好教育培訓工作。學校每壹位教職員工都有維護教學秩序、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
3.堅持經常性和階段性活動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對學生在家庭生活、戶外活動、社交生活、交通運輸、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和自護自救技能訓練。,在學生中開展法律知識教育,實施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和紀律觀念,鍛煉和提高學生的自護自救能力。〖1〗〖2〗
4.定期(每學期至少壹次)組織門衛、食堂等專業人員業務知識和治安防範技能的教育培訓,以及全體教職工法律知識和治安防範意識與技能的教育培訓。做好門衛管理、課外活動安全管理、學生日常行為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校園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會安全管理和學校重點部位安全管理,避免各類事故發生。
5.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在日常教學和活動中,要服從命令,服從管理,遵守道德,註意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