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宜賓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宜賓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10號),設立宜賓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壹.機構責任
(壹)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二)制定或擬定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依法指導縣域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三)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建立健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審計等方式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所監管企業的工資分配管理,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促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
(五)通過法定程序任免和考核所監管企業的負責人,並根據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對經營者的激勵約束制度。
(六)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管理制度,提出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並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編制所監管企業決算草案,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
(七)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董事和監事。
(八)協調中央、省和地方政府有關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外事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職能部門的設置
(1)辦公室。
負責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負責文電、發文、會議、機要、檔案等機關的日常運行;承辦政務公開、效能建設、金融資產管理、安全保衛、愛國衛生和政府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的績效管理;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機關的信息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系統和機關的扶貧工作;承擔新聞發言人的日常工作。承辦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規科。
負責監督協調國家、省、市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研究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提出相關建議;承擔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擔國有資產管理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政策文稿的審核協調工作;審查所監管企業的章程及其修改方案;指導區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負責機關法律事務;負責處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建議;負責政府綜合研究;負責年鑒工作;承擔綜合材料的撰寫。承辦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投資規劃科。
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審查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工作,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被監管企業進行結構調整,協助被監管企業解決發展中的相關問題;根據出資人職責,聯系所監管企業招商引資等工作。承辦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業務評估與考核科。
主要負責制定和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制度,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年度和任期考核,加強經營業績目標管理;提出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勵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議,規範工資分配總體水平,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指導所監管企業建立規範的會計制度,指導所監管企業的財務預決算;負責所監管企業的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的財務核實;建立和完善所監管企業的績效評價方法和指標體系;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綜合研究所監督企業的經濟運行。承辦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產權監管科。
研究提出改進國有產權管理的建議,制定國有資產界定、登記、轉讓、處置、產權糾紛調解等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審批和備案工作;審查所監管企業的資本變動、股權轉讓和債券發行計劃;審查企業的融資和擔保事項;監督和規範國有產權交易;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相關管理制度;提出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並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執行;編報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年度決算草案;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承接國企混改。承辦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企業改革科。
研究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和督促企業研究提出改革措施,發展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大公司、大集團;承擔監管企業及其重要子公司改制重組的審查工作;指導和協調國有企業剝離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工作;指導國有企業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承擔市政府出資新公司設立方案的制定工作;承擔國有企業改革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國有企業退休教師的薪酬;協調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涉及地方的中央、省、外事工作。承辦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監管科。
主要負責對所監管企業的重大決策部署、重大項目投資、重要專項資金、重大財務異常和重大資產損失進行調查監督;負責監督結果的利用,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類、檢查、處置和監督,對被監督企業提出問責建議。承辦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董事會工作部。
制定向國有獨資、控股公司派出董事、監事和國有股代表的工作方案;指導所監管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等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負責外部董事的選拔和管理、考核和評價,負責外部董事人才庫的建立和動態調整;考察推薦董事、外部(獨立)董事等國有股權代表人選。承辦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黨建工作科。
負責國有企業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國有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指導國有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文化建設和統戰工作;根據有關規定,指導和協調國有企業工會、青年和婦女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指導和配合所監管企業和市委授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協助管理中央、省屬和駐外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成員;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承擔SASAC黨委的日常工作。
(十)科技創新板塊。
研究提出所監管企業實施科技創新戰略的政策建議,協調重大科技政策項目的實施;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國資系統數字經濟戰略、規劃及相關措施,支持國資系統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的研究和應用;負責機關和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科技創新、品牌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和信息化建設。承辦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壹)社會責任部(信訪工作部)。
按照出資人職責,聯系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機關信訪維穩工作,指導和聯系被監管企業的信訪維穩工作;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確保信訪渠道暢通;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辦理和落實情況。承辦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機關黨委(人事科)。
根據有關規定,負責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黨的思想建設、宣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文化建設;負責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機關承擔的聯系村社和誌願服務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紀律和作風建設;負責工會、青年、婦女、統戰、關心下壹代、雙擁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幹部人事(包括委員會領導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會和日常管理)、教育培訓、工資福利、離退休人員管理和人事檔案管理。負責領導班子、縣處級幹部、科級以下幹部的集中教育活動和中心工作;承擔檢驗的日常工作。承辦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辦公信息
單位負責人:向
辦公地址:四川省宜賓市徐州區蜀南大道8號(市政府大樓三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壹至周五)上午9:00-12:00。
14:00-18:00 pm
郵政
編輯:644002
辦公電話:0831—2339799
宜賓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2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