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社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政府領導、社區參與和上級衛生機構的指導下,以基層衛生機構為主體,以全科醫生為骨幹,合理利用社區資源和適宜技術,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家庭為單位,以社區為範圍,以需求為導向。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殘疾人和貧困居民為重點,以解決社區主要健康問題和滿足基本衛生服務需求為目標,集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功能於壹體的有效、經濟、便捷、全面、持續的初級衛生服務。
全國社區衛生服務體系1999根據衛生部、教育部、民政部、財政部、人事部、建設部等十部委發布的《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若幹意見》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