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稱預先核準證書(已從事其他業務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3、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及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及說明。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身份證明(復印件)。
5、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有效培訓證書;
6.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購檢驗和索證索票管理、場所環境衛生管理、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衛生管理、清洗消毒管理、從業人員健康、培訓和個人衛生管理、加工經營管理等。
7、餐廚垃圾的收集、貯存、描述和處理措施。
8.餐飲服務場所合法使用的相關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或租賃協議等。).9、使用自備水源的,需提供證明水質安全的材料。
10.餐飲服務單位自制飲料、自制調料、自制火鍋底料的,應當提供自制飲料、自制調料、自制火鍋底料的詳細配方。
11,環保審批意見復印件(排汙許可證或審批意見復印件)。
12,消防合格意見書復印件。
13.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
特大型、大型餐館、學校(含幼兒園)食堂、餐飲人口500人及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連鎖餐飲服務企業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試合格證書。
2、食品加工關鍵環節程序(包括但不限於食品及食品原料驗收程序、食品儲存程序、食品加工程序、食品添加劑儲存和使用程序、特殊程序、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加工程序)。
3.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還應提交以下材料:
1.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產品包裝材料認證。
2.與實際產品內容壹致的標識說明樣本。
3、配送設備設施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相關資料。
4、食品安全檢查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