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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工程師的繼續教育

根據建設部150號文《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的要求,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修訂了《註冊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實施暫行辦法》。

註冊造價工程師在每個註冊周期內應接受必修課和選修課60學時的繼續教育。省級和部門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每兩年完成30學時必修課和30學時選修課的要求,組織註冊造價工程師參加規定形式的繼續教育和學習。

繼續教育必修課以中國價格協會確定的學習內容和編寫的培訓教材為主,省級和部門管理機構可適當補充學習內容;選修課的學習內容和培訓教材由省級和部門管理機構自行確定,並提前報中國價格協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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