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自願參加第十二屆全運會誌願服務;
(2)年齡18周歲以上(1994 65438+2月31日前出生),身體健康;
(3)遵守中國法律法規,無犯罪記錄;
(四)能夠參加賽前訓練及相關活動;
(五)能夠在第十二屆全運會期間連續服役;
(六)具備誌願服務崗位必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七)接受第十二屆全運會組委會的領導和管理;
(8)優先條件:
1.具有社會責任感、道德品質優秀、熱心公益事業的應聘者優先考慮;
2.具有計算機應用、速記、導遊、醫療救護、體育競賽等活動組織所需專業技能的申請者優先;
3.有大型賽事誌願服務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