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培訓招生 - 中小學工作安全指南(三)

中小學工作安全指南(三)

6.不用的煤氣罐不要放在竈具旁邊,要放在安全的地方。

7、每天嚴格檢查食堂、倉庫、煤氣、水電、設備安全,並做好記錄。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後再下班。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宿舍管理員

1,宿舍安全及設施設備安全使用第壹責任人。

2、建立住宿生及其家長檔案,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建立住宿生班級管理和班主任聯系制度,管理好家長和班主任的聯系電話。

3.在學校德育處(學生處)和保衛處的指導下,成立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每個宿舍配備壹名宿舍管理員,配合宿舍管理員做好學生的管理工作。

4、做好宿舍門和出入人員管理,按時開關宿舍門,嚴禁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認真執行宿舍管理值班制度,夜間工作不睡覺。宿舍門向外開,晚上禁止上鎖。

5.定期檢查和維護宿舍的各種設施和用品(門、窗、水、電、床、櫃、暖氣等。),及時向相關領導或部門匯報任何安全隱患,並配合相關部門及時消除。

6.加強宿舍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嚴禁私自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在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宿舍區火災等緊急疏散演練。每個宿舍的門後都掛著疏散路線圖。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7、掌握消防栓、滅火器的正確使用和撲滅初期火災的能力,緊急情況來臨時,組織學生有序疏散並及時報告。

8、嚴格執行學生請假制度,學生請假回家要填寫請假登記表,並通知家長和班主任,征得他們同意後才能請假。

9.每天晚上熄燈前,清點壹下每個宿舍的學生人數。如有學生未歸,立即查找,及時聯系家長和班主任。

10.每晚熄燈後,仔細巡視宿舍及周邊環境並督促學生就寢,同時認真檢查門、窗、水、電。巡邏中如發現學生患病,應及時聯系值班校醫診治,嚴重者應立即送醫院,並告知家長和班主任。

11.學生找工作後要逐個檢查宿舍。被發現滯留在宿舍的學生應該詢問情況。如有患病學生,應及時采取治療措施,並立即通知家長和班主任。

12、做好宿舍環境衛生管理和噴灑消毒工作,督促學生開窗通風、清掃保潔,組織指導宿舍管理委員會定期對宿舍衛生進行評估並公布,對內務衛生差的及時教育,限期整改。

13、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壹歲,校醫

1,學校衛生安全工作第壹責任人,負責學校衛生保健和疾病預防工作。

2.配合德育處(學生處)建立學校紅十字會。各班設生活委員和紅十字委員,協助班主任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3.在德育處(學生處)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學生的健康檔案,對特殊體質的學生單獨建檔。

4、負責學校衛生安全教育,積極開展師生食品衛生、疾病預防和急救知識的培訓和教育。

5.負責每天檢查各班晨(午、晚)檢記錄,配合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並督促學生或盡快送正規醫院治療。

6.負責學生保健工作(組織學生體檢、預防接種、噴霧消毒、防治傳染病、近視、齲齒等學生常見病),為師生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做好治療登記。

7、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報告工作。

8.制定學校傳染病、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發生緊急情況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9.配合德育處(學生處)組織學校的大掃除和衛生檢查,做好衛生評比和結果公布工作,督促學校師生搞好公共衛生。

10,配合總務部門定期檢查食堂各項安全衛生制度的執行情況,建立檢查記錄臺賬。

11,做好臨床常用藥品的采購工作,保證供應。使用、維護和管理學校醫療器械,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記檔案,加強廢棄物品的安全衛生管理。學校醫療器械必須專人使用,不準外借。

12、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二、印刷室工作人員

1,印刷室內嚴禁煙火,非工作人員嚴禁擅自進入。

2.定期清理廢紙、油墨等易燃物品,定期檢查印刷間各類設備線路,防止線路老化、超負荷工作引發火災,定期檢查印刷間消防設施,確保消防設備完好有效。

3.定期檢查印刷間的各種隱患。

4、遵守文件保密制度,防止泄密。

5.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後再下班。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三、水電工

1,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工作。

2.每天檢查配電室、校園照明、網絡、電話、廣播、供水等設施設備,確保水電安全及時供應和運行。

3.協助宿舍管理人員檢查宿舍用電情況。禁止私自接電線,安裝插座,使用自備大功率電器。

4、落實水電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嚴防電路漏電、短路、電線老化、過載,消除跑水、漏電、漏水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電安全維護臺賬,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上報。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四歲的警衛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不擅自離崗,按時離崗並做好交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2、嚴格執行校門開關制度,學生上課時間應保持校門關閉。

3.嚴格執行大門和訪客管理制度。訪客需要嚴格核實,並按照學校相關訪客登記制度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校園。上課期間,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開具的校外卡方可離校。

4、發現可疑的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匯報。必要時啟動報警或向110報警,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工作。

5.對人員和車輛攜帶、裝運的物品和物資進行嚴格檢查核實,嚴禁私自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入境。嚴防學校物資丟失。

6、疏通進出車輛和行人,清理門衛責任區內的無關人員,確保進出車輛揚通,人員進出有序。

7.任何人不得在警務室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存放或代他人存放貴重物品、現金和危險品。

8、做好警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消防器材充足、完好有效,定期檢查插頭、電線,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9、妥善保管、定期檢查、熟練使用安全工具,在危機時刻充分發揮安全工具的作用,確保師生安全。

10,不跟無關人員聊天,不做私事,不喝酒。

11.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五、安全人員

1.在保衛主任的領導下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部門和學校的保衛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要求,按時參加上級部門的保衛工作會議,及時向領導匯報。

2、熟悉業務,提高預防和破案能力,記錄和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學校案件,確保師生安全。

3、做好節假日和平時值班,及時解決值班中出現的問題。

4.積極防範,組織參與校園巡邏,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或向相關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

5、檢查和指導警務室等重點和要害部門人員的安全工作。

6、與班主任、任課教師保持聯系,加強對個別不守法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協助幫助教育違法青少年。

7.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六、學校安全

1,熟悉執勤崗區地形地貌,了解執勤崗區消防設施分布和使用情況,掌握報警方法。

2、掌握安全業務知識,熟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3、嚴格遵守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序,愛護通訊設備和物防設備。維持執勤崗區的正常秩序,疏導交通。

4、及時發現值班崗位區域內的各種安全隱患並報告。

5、果斷處理值班中發現的問題,發現可疑的人、事、物或其他安全信息,應及時清查或監控,並向安全負責人或相關領導匯報。如有必要,啟動鬧鐘或撥打110。

6.制止師生各種不安全或有害的行為。如遇違反規定或不服從管理人員,應禮貌勸阻,妥善處理。如果不聽勸阻,應及時向安全主管匯報,尋求解決辦法。

7、遇有火災或其他緊急情況,應迅速撲滅或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並及時向安全負責人匯報。

8.建立值班巡查和交接班記錄臺賬,做好日常值班問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做到清晰、準確、真實。

9.按時參加安全人員例會及相關業務培訓,認真聽講並做好記錄。

10,工作中如遇到疑難問題,應及時向安全主管匯報,不得索賠或隱瞞。

11.在不幹擾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協助其他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12,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七、學生安全員

1,做好自己的安全工作。遵守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做安全工作的帶頭人。

2.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為。提醒學生不要攜帶危險品進入學校,不要翻越圍欄和欄桿,不要在教室、走道和人員密集場所追逐嬉戲。如果發現危險行為,要及時制止。如果不聽勸告,要及時向老師反映。

3、配合老師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班級安全宣傳,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協助老師維持活動秩序。協助班主任組織學生有序上下樓,進出場地,上下車等。在課間操、運動會、看表演、外出集體活動等活動期間。

5.排查安全隱患並及時上報。註意學校和班級存在的隱患,及時向班主任和學校有關部門匯報。

三十八、保潔人員

1.打掃衛生時,地面設置防滑警示牌,擺放衛生用具,以防師生滑倒絆倒。

2、清潔用品(廁所清潔劑、消毒劑等。)應放在指定的工作室,嚴禁將此類用品放在衛生間等師生伸手可及的地方。

3.清洗滅火器時,檢查是否有因人工使用而導致的設備故障。如發現,應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

4、保潔工應及時檢查相關區域的安全隱患(尤其是浴室),如有異常,應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匯報。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九、校車管理員

1.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在公交車上建立學生檔案。

2.定期對校車駕駛人和車上看護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3.監督校車司機每天出車前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嚴禁車輛帶病上路,制止超載行為,確保行車安全。配合公安交管部門處理校車違法行為。

4、認真檢查校車安全隱患。建立校車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和臺賬,定期會同校車駕駛人排查校車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四十、校車服務員

1.學生上下車時,應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如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或醉酒後駕駛,或身體嚴重不適、校車超員等情況,將停止校車行駛,並及時向校車管理員報告。

3.清點車上學生人數,幫助並引導學生安全坐下,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司機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下車的學生人數,確認所有學生都下了車,我才可以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