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符合聖經的教導。不要簡單地把戒律解釋為法律。主耶穌的許多話也是誡命,神的律法也包含在神的律法中。正如主自己所說,我來不是要廢除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
廣義來說,聖經的所有教導都可以稱為神的誡命。但在新約時代,我們用完全的愛來愛基督,用完全的信心來信靠基督,從而在基督裏成為義,而不是靠舊約時代的律法來稱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