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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基本規則

通則

1.指導思想和宗旨

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是教育部倡導的大學生學科競賽之壹。是大學生的群眾性科技活動。其目的是促進高校信息與電子學科課程體系和內容的改革,幫助高校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大學生的實踐創新意識和基本能力、團隊合作的人文精神和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有助於培養學生的工程實踐素質,提高學生針對實際問題進行電子設計和制作的能力;有助於吸引和鼓勵青年學生積極參加課外科技活動,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創造條件。

2.競賽的特點和特色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的特點是與高校相關專業的課程體系和課程內容改革緊密結合,以促進其課程教學、教學改革和實驗室建設。競賽的特點是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競賽內容既包括理論設計,也包括實際制作,以全面檢驗和強化參賽學生的理論基礎和實踐創新能力。

3.組織運作模式

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大賽的組織運作模式是“政府主辦、專家主導、學生主體、社會參與”,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

組織

領導

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大賽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信息產業部人事司共同主辦,負責領導全國大賽。地方教育委員會(廳、局)對地方競賽實行統壹領導。為了保證比賽的順利開展,成立了全國及各賽區的比賽組委會和專家組。

5.組織委員會

(1)全國大賽組委會由教育部、信息產業部、部分參賽省市教育部門負責人或相關學校專家組成。組委會成員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信函形式聘任,每屆全國競賽組委會和競賽組委會任期四年。

全國大賽組委會設立秘書處,設秘書長1人,常務副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幹人,主持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大賽日常工作。

(二)各賽區組委會由省(自治區)、市教委(廳、局)、高校代表、電子專家、企事業單位組成,負責組織領導本賽區的競賽工作。

(三)原則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獨立組成壹個賽區。參賽學校不足3所或參賽隊伍不足20支的,可與周邊省市聯合組成賽區。

6.專家小組

(1)國內僅成立壹個國家級專家組,主要由高校電子及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國家專家組由三個人員層次組成:責任專家、專家和專家庫成員。全國賽的命題和評審都是基於負責任的專家。

(2)各賽區成立賽區專家組,由賽區內高校專家組成,負責本賽區競賽的考核和評估工作。

7.參與單位

以高校為基本參賽單位,參賽學校要成立電子競賽領導小組,負責學生參賽工作,包括組隊、報名、賽前準備、競賽管理、賽後總結等。

8.團隊和學生

每支隊伍由3名學生組成,具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校本、專科生均有資格報名參賽。

9.輔導老師

對於賽前輔導教師的辛苦,應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於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指導大學生科技競賽工作的通知》(高函〔2003〕165號)精神認定和計算工作量。

比賽時間和方式

10.比賽時間和比賽周期

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大賽從1997開始每兩年舉辦壹次。比賽定於比賽年度的9月,為期四天。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於奇數年9月舉行,為期四天三夜(具體日期屆時另行通知)。在偶數非競賽年份,全國大賽組委會和相關賽區將根據實際需要組織全國性主題競賽,積極鼓勵各賽區、各學校根據自身條件組織賽區、校級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

11.競爭模式

比賽采取全國統壹命題、分區組織的方式,比賽采取“半封閉、相對集中”的組織方式。比賽過程中,學生可以查閱紙質或網絡的相關技術資料,團隊中的學生可以集體討論設計思路,確定設計方案,負責分工,團結協作,以團隊為基本單位獨立完成比賽任務;比賽期間,任何老師或其他人員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指導或引導;比賽期間,參賽者不得與隊外任何人討論。參賽學校應將參賽學生集中在實驗室進行比賽,以方便組織人員檢查。為確保比賽,所有參賽學校負責提供比賽所需的設備和部件。

12.競賽規則

為保證比賽順利進行,應嚴格遵守當時全國大賽組委會頒布的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競賽規則和賽場紀律。比賽期間,各賽區將組織巡邏人員,嚴格執行巡邏制度。五、競賽命題及相關規定競賽規則:1。參賽學生應為高等學校具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專科生。2.學生必須同時參加比賽,按時開始比賽,按時交卷。各賽區組委會按時收回學生答案(報告、制作實物)並及時封存,再按規定提交賽區專家組審核。3.比賽期間,學生可以使用各種書籍和電腦,但不允許與隊外人員討論,老師必須回避。4.比賽期間,各賽區組委會應組織巡回檢查,確保比賽活動正常進行。5.比賽中,如發現有導師參與、團隊間討論、團隊成員與團隊外人員討論、未按規定時間交卷、賽前發布問題等任何違紀現象,將取消獲獎名次,並給予通報批評。

13.競賽題目

比賽的題目是保證比賽順利開展的關鍵。國家專家組要制定命題原則,在比賽前發到各賽區。全國競賽命題應由全國競賽命題專家在廣泛征求賽區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全國競賽命題專家組以負責專家為主,由國家專家組部分專家和高職院校專家組成。

全國大賽采用本科組題目和高職院校學生組題目兩套題目,參賽本科生只能選擇本科組題目;高職院校學生原則上選擇高職院校學生組的題目,但也可以選擇本科組的題目,按照本科組的標準進行復習。只要團隊中有本科生,團隊就只能選擇本科生組的題目,按照本科生組題目的標準進行復習。凡不符合上述選題要求的作品均視為無效,賽區不予評審。

註冊、評估和獎勵

14.競賽註冊

參賽學校要在廣泛開展校內訓練和比賽的基礎上,選拔適當數量的優秀隊伍報名參賽。各參賽隊必須在報名時根據規則確定其參賽題目的組別(本科組或高職院校學生組),在比賽開始時不得更改。各賽區負責本賽區報名,填寫全國統壹格式的賽區報名匯總表,並在規定期限內報全國大賽組委會秘書處備案。

15.審查工作和要求

根據競賽獎勵模式,競賽評審分為賽區和全國評審兩個層次,評審工作按照本科組和高職院校學生組相應標準進行。賽區賽評由賽區組委會組織,賽區專家組實施。應嚴格按照國家專家組制定的統壹評分和測試標準執行,賽區評分標準和測試規則應在國家統壹評分和測試標準的基礎上制定。每個測試組至少由三名專家組成,每位專家的原始評分和測試記錄必須保存在賽區組委會。賽區向國家組委會推薦申報國家獎團隊時,必須壹並提交頒獎團隊的設計報告、詳細的原始測試數據和評分記錄、賽區評審團隊各評審專家簽名的登記表和推薦表,否則不予受理。各賽區的評分和測試規則需報全國組委會秘書處備案,為全國評審提供參考。

全國競賽評審工作原則上由壹個地方的專家組完成。全國競賽評審分為初評和復評兩個階段。全國大賽組委會負責組成全國大賽評審專家組,根據命題時制定的全國統壹評分和測試標準,參考賽區評審原始記錄,按比例對各賽區推薦上報的優秀團隊作品進行初評。

全國壹等獎的候選隊伍將全部集中在壹個地方參加復評。原則上不會有其他命題。在原有競賽題目的基礎上,由專家組確定測試內容和方法。參加復評的隊伍名單以屆時全國大賽組委會公布的相關通知為準。

16.向國家審查報告的比例

賽區和全國統計參賽規模時,以實際參賽隊伍數為準。實際參賽隊伍是指已經正式註冊並按時向賽區組委會提交參賽作品(包括實物制作和設計報告)的隊伍。賽區組委會在賽區評獎的基礎上,按時向全國組委會推薦賽區優秀隊伍參加全國評獎,推薦隊伍數量不超過當年本科組和高職高專學生組實際隊伍數量的10%,逾期不報者不予受理。

17.獎勵工作

(1)獎勵工作采取“校本、壹次性競賽、二級獎勵”的方式進行,即競賽以學校廣泛的課外科技活動為基礎,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每屆全國比賽結束後,賽區優秀隊伍均被推薦參加賽後全國獎(二等獎)。

(2)各賽區組委會聘請專家組成賽區評審團評選本賽區壹、二、三等獎,獲獎比例壹般不超過參賽隊伍總數的三分之壹。此外,對於成功參賽的選手,賽區還可能視情況頒發“成功參賽獎”或“成功參賽證書”。

(3)由於各賽區采用全國統壹制定的競賽命題和測試評分規則,賽區頒發的獲獎證書和獎杯的標題原則上為“XXX杯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XXXX賽區XX賽區(本科組或高職院校學生組)”。

(4)壹、二等獎由國家組設立。本科組和高職院校學生組獲獎隊伍數量不超過當年實際參賽隊伍的8%,壹等獎與二等獎比例原則上為3:7。大賽頒發全國統壹的獲獎證書。全國頒發的獲獎證書和獎杯名為“XXXX全國大學生(本科或高職)電子設計大賽”。

18.異議制度

為保證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的公平性,對全國和賽區初賽結果實行異議制度。“異議期”自初評結果公布之日起,持續15天,期滿不再受理。異議期內,各賽區大賽組委會和全國大賽組委會接受參賽隊伍違反競賽規程、規則和紀律的行為。異議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提出異議的,必須寫明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並附上親筆簽名。單位提出的異議應寫明聯系人的姓名、通訊地址和電話,並加蓋公章。競賽賽區組委會和全國大賽組委會必須對提出異議的個人或單位嚴格保密。

全國大賽組委會充分尊重各賽區的評獎結果,因各賽區評獎產生的異議,由各賽區組委會協調解決。

競賽基金

19.關於註冊費

全國大賽組委會不向參賽單位和隊伍收取報名費。賽區比賽組委會應積極辦理許可費,並適當收取報名費。參賽單位統壹向賽區大賽組委會繳納報名費,每支隊伍報名費數額由賽區大賽組委會根據組織工作需要確定,原則上不超過200元。報名費僅用於當年比賽的組織工作。

20.社會保障

全國和地區比賽的組委會可以積極尋求社會各界的資助。

21.全國大賽組委會組織的全國專項邀請賽章程另文詳述。

22.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大賽組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