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員是指為醫院提供非臨床醫療範圍內的生活性和輔助性護理服務的人員。其職業能力的特點是:身體健康,動作協調,能照顧他人生活,熱愛本職工作,有壹定的責任心和溝通能力,心理素質良好。根據全國護士職業技能鑒定專家委員會制定的最新要求,新護士培訓課程采用模塊化方式,護士分為初級和中級。
護士的工作如下:
(1)工作內容:護士參與的工作很多,包括:搬送、送檢標、ICU和急診病人護理、手術室領證,甚至包括梯子和洗衣崗。護工的工作僅限於為病房內的病人提供壹對壹的生活護理。
(2)管理主體:護士接受醫院和派遣公司的雙重管理,統壹規範有組織管理,護士無組織自我管理。工作年限:護理崗位在公司派遣模式下由企業管理。原則上,只要護理員身體健康,就可以長期從事這項工作。就護理人員而言,他們的工作機會完全取決於與患者的口頭協議,這是壹種短期的私人就業形式。
(3)權益保障:對於護士,公司負責組織實施入職培訓、檔案管理、工資發放、合同訂立、保險支付、勞動爭議處理、權益維護等壹系列工作。就護工而言,其勞動關系、工資待遇、工作時間、服務期限取決於與患者或家屬的口頭約定,具有主觀性和隨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