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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關於2008年優秀大學畢業生選調工作的通知

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市人事局、教育局,法院、檢察院,有關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關於鼓勵年輕幹部到基層和艱苦地區鍛煉成長的精神和中央組織部、省委關於做好選調生工作的要求,進壹步加強選拔培養優秀年輕幹部工作,改善基層幹部結構,增強基層幹部活力, 促進年輕幹部健康成長,推動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經研究,決定2008年我省繼續選調壹批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鍛煉。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選擇範圍

福建生源,省外重點大學,2008年優秀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廈門大學、華僑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福建醫科大學、福建中醫學院、集美大學、漳州師範學院、泉州師範學院、仰恩大學2008年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省內外高校2008屆碩士、博士全日制研究生。

以上畢業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統壹入學考試或按規定免試。碩士生須在2008年9月1前畢業並取得相應學位,博士生須在2008年9月1前和當年2月31前畢業並取得相應學位。

第二,選號

選調生總數約330人,其中研究生91人,本科生239人。博士畢業生根據專業需求選擇,名額不限。在本科生中,15選拔少數民族學生分配到民族鄉和人口1000人以上的鄉(簡稱“民族鄉”)工作。接收和安排選調生所需的行政編制,由各地在省下達的本級行政編制內解決。

三、選拔條件

1.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要求政治進步;為人正直,作風端正,遵紀守法;關心集體,團結同學,組織能力強。

2、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紮實,學習成績優秀,並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興趣廣泛,思維敏捷,善於溝通,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強。

3.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成功觀和就業觀,自覺把個人理想與國家和社會需要結合起來,對轉崗工作有正確的認識,自願到基層和艱苦地方工作,鍛煉和奉獻自己的才能。組織紀律性強,服從組織安排。

4、身心健康,能適應基層工作的需要和適應基層艱苦的工作生活環境。身體素質必須符合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合格條件。

5.本科畢業生在大學學習期間應擔任班級副班長或團支部副書記以上職務。擔任班長或班團支部書記以上職務的時間不得少於1年,擔任副班長或班團支部副書記以上職務的時間不得少於2年(三明市、南平市、龍巖市、寧德市的學生,視為1年)。研究生在大學學習期間,應擔任班委以上學生幹部部職務。誌願到民族鄉工作的少數民族學生可適當放寬。6.除兩名計算機專業畢業生被三明市基層法院錄取外,在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僅限於法學專業。

7.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83、1等7月以後出生),碩士畢業生年齡壹般不超過30周歲,博士畢業生年齡壹般不超過33周歲。

8.通過了選調生資格考試。獲得博士學位的畢業生不參加統考,采取面試和考核相結合的特殊考試方式擇優錄取。

符合上述條件的* * *黨員、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優先考慮。在大學期間被評為省級以上優秀* * *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的本科生、研究生(以下簡稱“省優生”),參加選調生資格考試時加5分(三明市、南平市、龍巖市、寧德市希望回本地工作的學生加10分)。

第四,遴選程序

1,確定額度。省委組織部與有關部門協商,征求各設區市意見後,在全國範圍內確定2008年選調生接收數量,下達各高校調劑名額。

2.報名和資格審查。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報名時間為2007年10月28日165438+至2007年2月24: 00,具體報名方式詳見福建人才網(網址:www.fjrclh.com)。

考生必須準確無誤地填寫《2008年福建省選調生申請表》,並對所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考生所在院校要嚴格審核。在檢查或復核過程中,如發現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實或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調劑資格。

誌願填報:黨政、法院、檢察院三個工種,只允許壹個。工作區域分為沿海地區(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和山區(三明、南平、龍巖、寧德)。本科學生必須按照生源地原則(即進入大學前中學所在的區市範圍)報名,只允許壹次申請。碩士、博士研究生實行“雙向選擇”,不受籍貫限制。在調劑過程中,山區考生不足的,經學生本人同意,可適當調劑。

誌願到當地“民族鄉”工作的少數民族學生,應填報其備選誌願,在同壹競賽中不能入選時,列入少數民族選調生單獨名額,作為優先選拔的依據。

根據我省公務員考試收費標準,考生(含免試參加統壹筆試的博士畢業生)必須繳納報名費80元。生活有特殊困難的學生,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機構有關部門審核(所在機構或部門黨組織部門簽字,所在機構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簽字),可在報名期間免交報名費。考生還需準備同版壹寸免冠照片4張(報名表、準考證、準考證存根、體檢表1)。

省內高校報考選調生的流程:(1)高校發布信息。(2)符合條件的學生網上報名。(3)學院黨委負責,學院黨委組織部會同政教處進行資格審查。(4)高校黨委根據學生綜合表現,按照調劑計劃數1:6的比例推薦人選。(五)院校對擬推薦的人選進行為期三天的公示。(6)推薦考生繳納報名費和照片,學院學生處負責收集匯總。(7)發放準考證。高校學生處集中下載準考證,加蓋學生處印章,留存根。(8)提交材料。高等學校於2007年2月31日前將《福建省2008年選調生推薦人選花名冊》、《福建省2008年選調生申請表》和準考證存根報送省委組織部幹部六處。“省優生”資格由高校核實,同時提交相關榮譽證書復印件(須本人簽名並經高校學生處蓋章)。

省外院校報考選調生的流程:(1)發布入選信息。(2)符合條件的學生網上報名。(3)福建省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審查,按照1:6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選。(四)進入資格審查的考生以郵政電子匯款方式繳納報名費(郵政編碼: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尚潔鎮大學城福州大學新校區350108學生處,收款人:嚴誌強,電話:0591-228666662,傳真:05965438+。(5)報名費繳納並確認後,考生可直接從網上下載報名表,送所在學院黨組織審核蓋章。“省優生”資格相關榮譽證書復印件由本人簽字,送學院學生處審核蓋章。(6)65438年2月25日至2007年2月25日,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7)2008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考生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及所在院校審核蓋章後的報名表到福州大學資興教學樓(宜山校區,位於福州市葉公路523號)交驗準考證並蓋章。“省優生”也履行了榮譽證書原件,提交了復印件。同時填好體檢表,提前交好體檢費(不參加體檢,憑據退還),熟悉考場。

考生壹定要記住自己上網的個人密碼,以便以後查詢體檢結果、檢查結果、調查清單、轉學通知等信息。申請表、準考證、榮譽證書復印件、減免費用申請書等。必須復印(打印)在A4紙上,紙張應保持整潔。

3.考試。選調生資格考試於2008年6月27日下午2: 00至5: 00在福州大學(宜山校區)舉行。考生必須在下午1: 45前入場,答題時間為180分鐘。考試內容主要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4.體檢。2008年6月5438+10月28日上午組織省外高校考生進行體檢。省內高校考生經審核後安排體檢。博士畢業生體檢工作將在接收單位初步落實後另行通知。體檢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法院、檢察院組織。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支付,體檢費由省委組織部從選調生專項資金中支付。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納入選調生。

5.確定考察對象。省內高校根據誌願地區、工種、文化程度,按照考試成績(加加分)和調劑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名單。省外高校根據誌願地區、崗位類型、學歷條件,根據考試成績(加加分),按照調劑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考試的考生名單。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博士生由省委組織部根據考生填報的誌願向省直有關單位和設區市推薦,省直單位和設區市組織部根據人才需求確定初步錄取的人選作為考察人選。

6.檢查。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帶領考察組到學校對考生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結束後,填寫《2008年福建省選調生考生登記表》。

7、確定選調生名單。考察結束後,各考察組將根據考生在校期間的綜合表現和素質,確定入選曲目的初步名單。選調生的名單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會同有關部門確定。

8.宣傳。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委托有關高校公示擬轉學生名單,接受師生監督。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問題可向學院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反映,也可向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反映。核實它是否適合選調生,及時做出調整。

9.就業。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向有關高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發出轉崗、聘用通知。有關院校應當會同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畢業生就業相關手續。安排在選調生的黨政機關、法院機關和檢察機關,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黨政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聘任;法院和檢察院的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聘用。

10,相關要求。高校要嚴肅畢業生就業派遣紀律。選調生名單確定後,選調生候選人必須服從組織的選拔。選調生實行最低服務期制度。被選派到基層工作後,應在所在設區市範圍內服務滿3年(含試用期)。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的學生誌願到三明、南平、龍巖、寧德工作。服務期為4年(含試用期)。到“民族鄉”工作,服務期為4年(含試用期)。

2008年優秀大學畢業生選調工作的信息和動態將在福建人才網發布。

五、分配報告

1,分布方向。2008年,選調生原則上將充實到基層。本科生按籍貫安排到鄉鎮黨委、政府(個別市街道辦事處)或縣級以下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研究生可安排到縣(市、區)黨委、政府機關或設區市(廈門為區)法院、檢察院工作;博士生有編制時間可以安排到區級以上黨政機關工作。

2.分配程序。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向各設區市下發了選調生名單。法院、檢察院選調生由設區市法院、檢察院分別提出後,經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事局審核。對於黨政選調生,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事局提出具體安排,並征求市委意見。所有選調生子公式情況,由設區的市委組織部匯總上報省委組織部,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後,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人事廳批準實施。

3.文件傳輸。選調生市檔案館根據轉學通知的具體要求,由學生所在單位送至有關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要及時做好檔案登記、清點和轉發工作。在縣(市、區)工作的選調生檔案由縣(市、區)委組織部管理。

4.註冊安排。報名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負責。2008年7月22日上午9點,選調生統壹持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到分配地區市人事局報到,辦理相關手續。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會同市法院、檢察院等單位對選調生進行集體談話。在2008年8月1之前,選調生被分配到工作單位。

5.崗前培訓。為了幫助選調生盡快適應基層工作,省市有關部門將於2008年底組織選調生的入職培訓。

不及物動詞組織領導

調動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牽頭,會同省委有關部門、省教育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組織實施。有關高等學校黨委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大力支持,密切配合。高校有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嚴格按照條件和程序做好推薦、選拔和思想政治工作。

為加強溝通,請將部門及人員名單、聯系地址、電話、傳真發送(傳真)至福建省委組織部幹部六處(郵政編碼:350003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華林路76號福建省委組織部幹部六處;聯系人:季光明;聯系電話:0591-87875510傳真:0591-8781865438)。

* * *福建省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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