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船舶進口的相關政策和條件是什麽?
中國拆船協會關於拆船企業優惠政策的規定[2002]第7號2002年3月18第壹條為加強行業管理,規範拆船企業,防止環境汙染,搞好拆船生產,更好地貫徹財政部、海關總署有關文件精神,認真落實報廢船舶進口優惠政策,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是行業內拆船企業(以下簡稱“享受優惠的拆船企業”)的自律規定,是自律的依據。第三條享受優惠政策的拆船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拆船企業必須具有經年檢的正式營業執照和拆船場地土地證書。(2)拆船場地的設置必須符合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生產規模如下:1。截止2001年底,拆船已連續多年,累計拆船數量達到20萬光噸左右;2、現有年拆解能力5萬輕噸以上(含5萬輕噸);3.拆船場地至少在2萬平方米左右;(三)有碼頭、船塢或者灘塗需要拆解的,不得在飲用水源、海水淡化取水點、鹽場、重要漁業水域、海水浴場、風景名勝區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設置船舶拆解場所。市環保部門負責監督環保措施,不能按期、按要求改進的,應停止、關閉或搬遷。拆船場地應位於對外開放的港口內,並具備口岸查驗條件。(四)有環境保護部門批準的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和廢物進口批準證書。(五)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資金、設施和技術人員:1,總資產600萬元以上;2.凈資產總額(所有者權益總額)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3.業務金額約2000萬元人民幣;4.提升運輸能力在100噸以上;5.有必要的環保設施、攔油裝置、廢油接收設備、含油汙水接收處理設施和固定的廢棄物回收處理場所;6.1998以來,未發生重大環境汙染事故且受到當地環保、港監部門處罰;7.至少有5名具有技師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六)企業管理規範,規章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商業道德。(7)作為中國拆船協會會員,始終履行會員義務,按時繳納會費。第四條享受船舶拆解優惠的企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壹)拆解報廢船舶前,必須制定拆解工藝方案,清除易燃易爆和各種有毒有害物質,廢油船必須經過沖洗和防爆試驗後方可動火作業,拆解的報廢船舶應保存完整的資料檔案。(2)氣割工、起重工、電工、司機、消防員、安全員、環保人員應經過培訓,持證上崗。(3)拆解船板、廢鋼、設備、有色金屬、雜物等。應單獨堆放,廢棄物應及時清理,保持現場清潔。(四)有必要的環保設施,如攔油裝置、廢油接收設施、含油汙水接收處理設施等。(5)在水域拆解廢棄船舶時,應在船舶周圍設置圍油欄。向水中傾倒垃圾是不允許的。洗艙水、壓載水和艙底水排放前,必須檢測含油量,符合國家或地方政府標準後才能排放。拆除含有石棉的物品時,需要由專門的人員在專門的保護措施下進行,拆除的物品應得到安全和妥善的處理。(6)拆解報廢船舶時,要註意防火、防爆、防傷亡,安全防範措施要落實到位,按照相關行業標準努力降低事故率。壹旦發生事故,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領導下,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協會備案。(7)拆船板用熱軋再生鋼筋應符合行業標準WB1002-1995或YB4095-19 95。拆船板熱軋再生扁鋼應符合WB/T 1003-1995行業標準。拆船板用熱軋再生等邊角鋼應符合WB/T 1004-1995行業標準。(8)拆船板、廢鋼、廢鑄鐵應符合中國拆船總公司(1987)13號《關於確定拆船板、廢鋼、廢鑄鐵質量標準的通知(試行)》的要求。除非用戶另有要求,否則必須在銷售合同中寫明。(九)享受優秀拆船企業應註重服務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不得以次充好。(十)獨家拆船企業購買的進口報廢船舶,應當在該企業的拆船現場拆解。(十壹)經有關部門批準用於其他用途和少量拆解後轉賣給他人的,必須向海關重新申報,且不享受退稅政策。已退稅款的,必須按照規定及時退還中央國庫。(十二)進口報廢船舶作為倉儲、旅遊、水上酒店等設施,應當經交通部、國家環保總局、船檢部門和當地省級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並向國家主管部門和中國船舶報廢協會備案。(十三)根據國家對固體廢物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的原則,允許拆船企業對失去原有功能、無動力的船體和船底部分進行綜合利用,改裝為浮吊、駁船、浮船塢等。,並允許將船上設備和部分船體、船底作為整體出售,但船體、船底部分不得超過全船重量的40%。14.在購買的報廢船舶中,有很多設備,如主機、輔機、各種泵和閥門、無線和有線通訊設施、衛星導航、各種車床、起重設備、零配件、彩電、冰箱等。,都是造船的必備設施,報廢的船是不另定價購買的。為了提高船舶拆解的效益,所有船廠都應該充分合理地利用這些材料。不能用的就當廢鋼處理。(15)進口廢船的貨艙不得運載任何貨物。允許燃油箱中有壹定量的剩余燃油,但剩余燃油不得超過燃油箱總容量的30%或主機七天、輔機十天的耗油量。(16)為避免拆船企業競相擡高報廢船舶價格,成立廣東、江蘇、華北三個船舶價格協調小組,由中國拆船協會負責統籌協調。(17)優惠拆船企業在辦理退稅手續時,應向協會提供以下文件:1。進口報廢船舶合同壹式兩份;2.進口貨物報關單復印件;3.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復印件;4.海關征收的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復印件;5.進口報廢船舶退稅申請表(見表樣)。(十八)享受優惠待遇的拆船企業應定期向中國拆船協會填報相關報表,即每月5日前填報本企業上月進口報廢船舶統計表(樣表附後);每季度第壹個月的10日前填寫上季度企業基本情況統計表(表樣附後);每年1月31日前,填報企業上壹年度匯總的船舶拆解統計報表(與表樣同季報)和本年度拆解計劃,報表填報要及時、真實。第五條中國拆船協會每年根據上述情況對拆船企業進行檢查,並將結果報財政部。第六條享受拆船優惠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壹,不聽勸阻又不改進的,由協會提請財政部取消其拆船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