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企業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據實計算扣除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應當按照本條第壹款的規定計算附加扣除。
2.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勞務可以免征企業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明確規定)。
3、對於安置(接受或提供工作崗位)殘疾人的單位,執行稅務機關按照該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定額征收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免營業稅;(財稅[2007]92號)。
擴展數據
享受殘疾職工工資100%加計扣除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與每壹名被安置1年以上(含1年)的殘疾人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且每壹名被安置的殘疾人已在企業實際工作。
2.每壹個被安置的殘疾人都按月足額繳納了企業所在地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3、定期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壹名殘疾人實際支付不低於省人民政府批準的適用於企業所在地縣的最低工資標準。
4、具備安置殘疾人的基本設施。
即墨政務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殘疾人就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