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碳市場交易CDM?
據北京中炭科技有限公司業務員程光介紹,根據2001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七次締約方大會達成的《馬拉喀什協議》,壹個典型的CDM項目需要經過項目認定、項目設計、參與國批準、項目核準、項目登記、項目實施、監測預測、減排量的核查與驗證、驗證等流程。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EB)執行局消息,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已有近2000個CDM項目獲得國家發改委批準,267個CDM項目在EB成功註冊。
作為壹家從事碳市場交易的中介公司,程光表示,在服務企業的過程中,他們覺得CDM項目能否在EB成功註冊,是交易CDM成功的關鍵因素。
程光介紹,壹般來說,碳市場交易包括前期開發、碳資產開發和碳資產項目管理三個流程。每個過程階段包括許多環節。比如在開發初期,要進行項目分析,即確定企業的哪些項目符合CDM的理念;需要進壹步收集信息,估算減排量,確定計算方法;要預測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未來市場趨勢,確定開發成本和風險。
在碳資產開發階段,要進行項目文件設計、買賣雙方政府審批、碳購買協議簽署、第三方認證、聯合國登記等程序。程光說:“每個CDM項目都有獨立的文件報告。中文部分提交中國市政府審批,英文部分提交聯合國第三方認證註冊。報名需要網上公示50天。如果沒有疑問,公示期結束意味著自動報名成功。”
據悉,在碳資產項目管理階段,應重點關註三個方面。壹是要進行日常管理,主要包括過程監控和企業運營信息的獲取,目的是保證企業碳資產的穩定收益,避免提前與買家溝通采取預防措施而不產生減排。二是根據實際減排情況,按企業要求,每季度或每年出具項目檢查報告。第三,進行減排第三方認證,在聯合國註冊,最後交付碳資產。
在這些過程中,企業需要支付哪些費用?程光介紹,壹般費用包括第三方對項目的審計(1.8萬歐元)、登記費(0.2美元/年核實減排量)、監測、核查和認證費(約1.0萬美元)、聯合國CDM理事會征收的適應費(減排量核查總額的2%)和管理費(0.2美元/噸減排量核查)。
至於中介公司所扮演的角色,程光表示,他們的主要任務是確定CDM項目,為項目業主尋找和篩選碳買家,協助企業與買家談判,幫助企業在減排交易中實現利益最大化,最終促成CDM項目的完成。
從成功模式看邯鋼
對於中國企業來說,如果能夠成功註冊壹個CDM項目,不僅可以減少壹定量的二氧化碳,還可以通過出售減排量獲得額外收入。從這個角度來看,邯鋼的成功無疑對中國企業具有示範意義。
2005年2月,在《京都議定書》生效後,河北省CDM項目辦公室認為邯鋼廢氣回收聯合循環發電項目(該項目通過回收鋼鐵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過剩高爐煤氣和焦爐煤氣,可建設循環電站,可滿足邯鋼年用電量的36%)符合CDM項目要求,隨即責成邯鋼啟動該項目的開發和登記準備工作。
怎麽發展,也有學問。根據《京都議定書》,CDM項目開發有三種模式:單邊模式、雙邊模式和多邊模式。後兩者是指在項目開發之初就找到買方,買方可以在項目開發過程中給予項目資金和技術支持。單邊模式是企業獨立完成整個項目後再找買家。例如,中國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第壹個CDM項目——福建漳浦劉驁30.6MW風電CDM項目就是壹個單邊項目。
邯鋼集團開發的項目最終敲定為雙邊項目。該項目於2007年獲得國家發改委和EB的批準,買方是壹家來自瑞典的碳資產管理公司。雙方的談判始於2006年下半年,於2007年3月結束。根據協議,到2012,邯鋼將通過向公司出售二氧化碳減排指標獲得約2億元的凈利潤。
“為買方準備開發項目的設計文件是最重要的環節,也是CDM項目成功註冊的關鍵因素。”邯鋼宣傳部的工作人員說。
在與河北省CDM辦公室簽署了開發CDM項目的意向書後,邯鋼舉辦了幾次關於登記程序的培訓課程。在接下來的時間裏,項目開發單位和邯鋼為實現CDM項目註冊做了大量工作。這些任務包括收集大量數據和項目信息,如項目相關的批準文件、可行性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實地研究數據以及與利益相關方的協商。選擇最適合項目的方法;確定項目產生的減排量的核算期,並說明項目如何促進東道國的可持續發展;聯系國外買家;找合適的第三方論證項目資質;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提交EB進行審批。
這個復雜的CDM項目登記的完成,相當於碳交易的成功。“找買家,談價格也發生在整個報名過程中。所以從企業運營的角度來說,最難的壹步就是如何註冊成功。”邯鋼的工作人員說。
中國還缺少壹個好的中介。
我國“十壹五”規劃明確提出,到201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在努力實現這壹目標的過程中,通過大力推廣節能減排技術,努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將壹大批項目發展成為CDM項目。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像邯鋼和福建漳浦劉驁風電CDM項目那樣幸運。對於找不到買家的企業,更傾向於在以下幾個方面提供幫助。“從企業提出的這些‘希望幫助’的內容中,我們也看到了中國在發展CDM項目方面還缺乏的積極因素。”程光說。
首先,對CDM的認識還不到位,缺乏必要的資金支持。CDM是隨著國際碳交易市場的興起而進入中國的,在中國的傳播時間有限,國內很多企業還沒有意識到其中蘊含的巨大商機。同時,由於對CDM的價值、運作模式、項目開發、交易規則的不熟悉,除了興業銀行(39.33,-0.71,-1.77%)等少數商業銀行外,其他金融機構很少關註CDM。
其次,CDM項目開發時間長,風險因素多。與壹般投資項目相比,CDM項目需要經過更加復雜的審批程序,導致CDM項目的開發周期更長,交易成本增加。此外,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開發涉及許多風險因素。政策風險來自於國際減排政策的變化,如2012後中國是否承擔溫室氣體減排義務,決定了2012後合同的有效性;項目風險主要是工程建設風險,如項目是否按期建成投產,能否按預期產生資源等。在項目運營階段,仍然存在監控或核查的風險,因此項目收益具有不確定性,這也會影響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支持。
第三,中介市場不發達。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統計,現在中國提供的二氧化碳減排量約占全球市場的1/3。預計到2065,438+02年,中國將占聯合國發布的所有排放目標的465,438+0%。
程光說,“這意味著在未來幾年,中國將需要相當數量的像北京中碳科技有限公司這樣的中介機構,但目前這類機構的數量普遍太少,且大多處於起步階段,很難開發或消化大量的CDM項目。在國外,CDM項目的評估和排汙權的購買大多由中介機構完成。”
此外,也缺乏專業的技術咨詢系統來幫助金融機構分析、評估和規避項目風險和交易風險。參與過國內多家企業第三方認證的張建立表示,CDM機制下的碳減排是壹種虛擬商品,交易規則嚴格,開發程序復雜。銷售合同涉及海外客戶,合同周期很長,非專業機構很難有能力開發和實施此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