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構需經教育主管部門認證,具備社會力量辦學資格後,方可經營。他們培訓課程的價格需要核算,並上報教育部門審批。增加課程或更改費用,必須向教育部門申請批準後才能更改。
按照培訓行業的競爭主體,培訓機構可以分為:政府部門下屬的行政事業單位或培訓中心,各種行業協會,高校的專業部門和培訓公司,國內頂級管理培訓機構的類型,職業教育集團,國內授權辦學的海外培訓機構,以及壹些本土的小型培訓機構。
因為教育局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協調、指導、監督各區、縣(國)及相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培訓機構從培訓形式上可以分為技能培訓、業務培訓和課外輔導培訓。教育培訓的目的是培訓並取得勞動部門的資格證書,所以登記機關是勞動部門,需要是不盈利或者少盈利的。
主要是為勞動部門提供認證考試培訓,教師需要認證,收費需要認證;商業培訓不能提供教育部門相關的學歷教育,也不能提供勞動部門的崗位認證教育培訓;課外輔導培訓以中小學文化課為主。
教育行政部門對培訓學校的管理主要包括
首先是審批、登記和備案。培訓學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經審批後方可開展教育培訓活動。
二是監督檢查。教育行政部門將定期對培訓學校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其教育培訓活動的合法性和質量。
三是教育引導。教育行政部門將為培訓學校提供教育指導和支持,幫助它們提高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