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投訴,可以向當地民政局、教育局投訴。
2.投訴官方教育培訓機構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教育局相關部門投訴。
3.如果培訓機構不退還相關費用,壹般屬於民事糾紛。協商不成的,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投訴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對消費者的投訴由被告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或下屬分支機構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