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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制度改革後士官管理規定

增加技術專業士官編制。在不突破全軍士兵隊伍的前提下,適當增加士官數量,主要用於充實高技術部隊的技術骨幹。調整士官結構比例。取消現行士官服役分為壹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級、中級、高級三個服役等級。服務時間初級6年,中級8年,高級可服務14年以上。同時,增加中高級士官數量,減少初級士官數量。調整士官軍銜制度。士官軍銜由現行的6級調整為7級,軍銜由低到高依次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壹級軍士長。改進士官選拔方法。逐步擴大從地方普通高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數量。完善士官培訓制度。首次選拔的士官應當接受任職資格培訓,士官由初級晉升為中級、由中級晉升為高級,應當按照崗位要求進行晉升。完善士官管理制度。建立有條件的全職退休制度。各級士官在每服壹年現役,符合脫產退役條件的,可以退役。調整士官工資。補充提高高中級士官基數回答者2009-12-08 16:52初級士官

(下士)-4年

(中士)-4年

(上士)——這個工資,調整士官津貼補貼,適時增加士官技能等級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