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條件和要求
社會考生報名條件為:1。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海南省。2.符合海南省教師認可的學歷。
教育要求
申請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還應當具有相當於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工及以上技術等級。
在校學生註冊條件
在海南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高三以上(含高三)學生,或戶籍在海南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高三以上(含高三)學生。此類考生報名參加筆試的類別應與其畢業時取得的學業水平類別相適應,即符合海南省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
無註冊條件
被取消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過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在教師資格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