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司高管培訓選題的決定因素是壽險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戰略規劃。壽險公司的發展戰略規劃表現在業務結構和銷售渠道的選擇上。視角不同,分類不同。為了便於研究,根據業務結構,目前的壽險公司分為兩類:擔保公司和融資公司。
保障型壽險公司的定位特點是:壹是保障型產品占比高。最近從媒體上可以註意到,壹些壽險公司的高管在接受采訪時,主動回歸傳統的保障型保險產品。二是重視個險建設。公開資料顯示,市場份額較大的壽險公司個險團隊數量呈上升趨勢,推動了全行業保險營銷員數量的增加。第三,在資金使用上很少有建樹,缺乏大度。
理財型壽險公司的定位特點是:壹是理財產品占比高。近日,據媒體報道,壹些新興壽險公司的業務發展速度和規模已經超過傳統大型壽險公司。第二,關註銀行的代理渠道。銷售渠道方面,以銀行代理渠道為主。從股東結構來看,這類壽險公司的投資者是銀行、房地產控股公司和金融投資集團。第三,資金使用量大,國內市場入股銀行和地產機構,遠征海外市場,不僅收購同行,還涉足酒店等地產。
與業務結構相對應的是,不同類型壽險公司的隱性風險差異很大。因此,壽險公司高管培訓的主題應該是基於業務結構的“量身定制、個性化”培訓。
考慮因素:工作人員和傭金
壽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選題的影響因素是壽險公司的用人機制和傭金制度。總結壹下,目前壽險公司的用工制度有兩種。壹種是代理合同制,即保險營銷員或個人保險代理人;另壹種是勞動合同制。
從監管部門定期發布的消費者投訴報告來看,投訴增長應小於或等於業務增長速度是合理的。投訴增長速度表面上是人事管理的問題,實質上是業務管理的問題。為了遏制長期產品的銷售誤導,提高服務客戶熱情的持久性,我們不妨將傭金改為平均壽命法,即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期間的總傭金除以保險年限,均衡支付傭金。
可以預見,如果對保險傭金制度進行改革,現有的765438+萬保險代理人數量將趨於減少。目前,有兩種不同的理論:裁員和擴張。根據減員理論,我國人數和世界保險代理服務提供者人數估計在654.38+0萬人到654.38+0.5萬人之間,因此現有的765.438+0萬人的群體需要減員;根據擴張理論,根據我國保險業發展規劃,未來保險業2020年容納700萬人,2030年容納15萬人,2050年容納3000萬人,現有765438+萬人的群體需要擴張。以上兩種計算口徑存在差異,但總體上可以看出發展趨勢。筆者贊同還原論的觀點,因為保險業務的發展不能僅僅滿足於“賣”保險,而應該加強風險控制。
對策:整體規劃和引導
基於以上分析,壽險公司高管的選題要綜合考慮業務結構、銷售渠道、用人模式、提成機制等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統籌規劃。繼續發揮保險監管部門在保險公司高管培訓中的監管作用,引導保險公司遵守高管培訓相關規定,認真落實年度培訓要點,確保保險公司高管培訓的組織實施,確保培訓內容的適當性。
二是引導。繼續發揮保險行業協會在保險公司高管培訓中的指導作用,按照年度培訓要點切實組織培訓。
只有通過保險監管部門的統籌規劃和保險行業協會的指導,做好壽險公司高管人員的培訓工作,引導壽險公司的發展符合國家保險產業政策、保險監管制度和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壽險公司和保險行業才能在理想的軌道上運行。
確定壽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的選題是培訓的基礎項目,有利於落實國家對保險業的發展戰略,遵守保險監管部門的相關監管規定和措施,維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保險市場和經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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