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培訓協議是有效的,妳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妳沒有接受培訓。送妳出去溝通的費用是公司出的,溝通的內容也可能涉及商業機密。
楊壹偉,出生於1970,住建部建築安全專家,實務建築企業最受歡迎的安全技術管理培訓師,山東大學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特聘教授,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建造師,高級工程師,濟南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副總工程師。
參與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相關標準、規範和規定的試驗和宣傳:
1,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2.建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範?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