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房證明始於購房地的房地產管理局。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未婚者需單身證明)。
2.無房證明有效期為壹個月。自開業之日起,過期作廢,需要重新開業。不同城市的房管局有不同的要求和政策。壹般無房證起步費15-40元,具體費用以當地房管局政策為準。
3.如果購房地和戶口所在地不在壹個城市,就需要在購房地房管局和戶口所在地房管局開始復印。
4.如果是無房證明,外地戶籍需要在戶籍所在地辦理,本地戶籍可以直接去當地房管局開具無房證明。
二、無房證明的目的:無房證明很重要。買房時,可以幫助購房者減輕壹些經濟負擔。根據相關規定,無房證明可分為減稅無房證明和貸款無房證明。如果購房者貸款買房,也需要向相關銀行提供無房證明。這種情況下,可以享受壹定的首套房契稅優惠政策。同時,在限購令的背景下,外地人買房還需要出具無房的相關證明。
法律依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六條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以下資料:
(1)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有效居住證明);
(2)借款人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準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和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主管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擔保人同意提供書面擔保文件和擔保人的資信證明;
(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