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
1.學校各班都要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學校和班主任要利用每周的校會、班會,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2、中小學生上學途中,要在安全地帶行走,大三學生(三年級以下學生)上學由家長或其他成年人監護。
第二,確保運動安全
學校和班級開展各種體育運動時,壹定要做好運動前的安全教育。誰舉辦,誰負責,層層落實,責任到人,確保運動安全。
第三,確保勞動安全
1,學校和班級組織師生參加勞動技能培訓、校內勞動、班會公益勞動,加強勞動安全教育。教師要做好組織工作,講解註意事項,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野外作業要防止蟲獸襲擊。
2.嚴禁以任何形式和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勞動,以及容易造成學生被砸傷、落水、摔傷等危險勞動。
第四,確保活動安全
1,學校、班級、團、隊組織學生參加各種活動(校內外都有,如遊泳、活動課、社會實踐、旅遊、夏令營等。),並應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小型學校活動由校長審批,政教處備案;大鄉鎮的活動,壹般學校部門批準;鄉鎮以外的大型活動,須經縣文教局批準,方可進行。
2.各類活動前,學生必須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做好組織工作,認真制定活動紀律,提前對活動路線和地點進行調查,由學校領導和老師帶隊,明確各個環節的責任。
3.學校和班級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各種與教育無關的社會活動,如商業慶典、婚喪禮儀等。中小學校不得組織超出其年齡、生理特點和自我保護能力的各類活動。
五、確保學生飲食衛生安全
1.認真執行國家防疫法、食品衛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樹立安全第壹、服務第壹、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的思想。學校應當加強對從事食品衛生工作人員的管理。
2、所有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做到持證上崗,並定期到衛生防疫部門體檢。
第六,確保教學實驗的安全
學校教務處應當加強教學實驗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險品的存放。責任在人,定期檢查。實驗教師要保證學生按要求從事各種實驗。實驗教師必須牢固樹立安全規範操作的思想,遵守安全規範,認真完成每壹個實驗。
七、確保消防安全
1,學校要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消防常識和自護自救,並有必要的學習內容、時間、地點和導師。
2.學校公共場所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機房應配備1211專用滅火器,實驗室應配備壹定的消防器材。
八、註意安全管理不當
1,學校教職員工要遵守職業道德,為人師表,愛護和關心學生,與學生平等相處,了解學生心理,尊重學生人格,科學教學。在民主、平等、和諧的氛圍中增強教育效果,以理服人,以情服人,聽腦。禁止教師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如哄、趕、留等)解決學生事務。),並且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和侮辱學生人格的言行。
2、大力普及法律知識,讓青少年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九、確保學校安全。
1,學校要成立治安領導小組,與村安委會或鄉鎮派出所建立合作關系,建立安委會,民警擔任學校法律輔導員制度。
2.學校和班級要切實加強學校治安管理,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和校規校紀教育,防止學生之間打架鬥毆造成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十、確保學生安全。
學校應當定期召開住校學生安全教育會議,定期對住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按照規定建立健全住校學生安全制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環境安全隱患,發生傷害事故時,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十壹、建立安全和治安事故報告制度。
學校及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第壹時間將師生傷亡事故上報鄉鎮總校部和教育局。遇有重特大交通、火災、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等急需救援的安全事故,除立即向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外,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公安等部門報告,全力組織救援,力爭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絕對不允許對安全、治安事故隱瞞不報,或因不報而延誤及時救援時機,防止損失擴大。
十二、發生重、特大、特大安全事故,要依法查處。
十三、違反上述制度,造成學生傷亡,構成重大、重大、特大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每年3月的最後壹個星期壹是“全省學生安全教育周”。學校和班級要把安全和公共安全教育作為教育管理的壹項經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安全教育作為壹項經常性的教育內容。
十五、建立安全保衛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獎懲等制度,對維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的班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生特大、重大、特大安全和治安責任事故的班級,按照規定通報批評,取消三年內評先評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