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費用現場報銷,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減免費用,醫院開具報銷發票;
2.等待出院通知;
3、病歷(加蓋醫院公章);
4.醫院出具費用匯總清單、醫院等級證明、診斷證明、醫保卡及報銷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5.等醫院按月公布減免情況,接受群眾監督,通過後報銷。
6.參保人出院後,將住院發票、出院記錄、費用清單、轉診證明、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或由患者簽字或蓋章的戶籍證明交至鄉鎮合管辦,經審核後集中統壹送至市農保業務管理中心。
二、報銷條件:
1.參加本縣新農合的人員因各種疾病在本縣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治療可報銷的費用。
2、參加本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在工作、出差、出差、探親期間,在本縣以外的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治療按規定可報銷費用。
3.特殊疾病的醫療費用和在縣外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住院治療的費用,先由本人支付,醫療結束後,持相關資料回戶籍所在地鄉鎮申報。
擴展數據: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付設立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醫院年度起付線以下的住院費用,由個人自付。在同壹個統籌期內達到起付標準的,兩次及以上住院發生的住院費用可累計報銷。超過起付標準的住院費用實行分段計算,累計報銷,每人每年有壹個累計報銷最高限額。
下列情況不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
(壹)非統籌地區定點醫院門診醫療費用(特殊疾病門診治療費用除外),未按規定就醫和自行購藥發生的費用;
(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計劃生育措施費用、醫療費用;
(三)種植牙、正畸、驗光配鏡、助聽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療、美容整形手術、康復醫療(如氣功、推拿、按摩、理療、磁療等。),以及住院期間的各種陪護費、醫療交通費、家訪費、其他雜費;
(4)存在第三人責任的,因人身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等,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
百度百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
百度百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