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營養師資格考試由勞動部統壹組織,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者,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崗位培訓證書。
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分為四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三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二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和壹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壹級)。
二、報名條件
-四級公共營養師(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連續從事本職業1年以上。
(2)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中專文憑。
(3)經過四級公共營養師正式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級公共營養師(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從事本職業6年以上。
(二)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類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經三級營養師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公共營養師(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5年。
(3)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4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式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四)取得醫學或者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營養師三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五)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本科學歷,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以上學位,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壹級公共營養師(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19年以上。
(二)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從事本職業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經壹級公共營養師正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報名材料
2張2寸和4張1寸藍底彩色照片,身份證1份,畢業證2份,公司出具的就業證明2份。
不同的年份和地區,需要的報名材料會略有不同。具體可參考當年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的公告。
四、申請流程
檢查程序:
1,按規定時間完成規定學習學時;
2.拿到入場券
3.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遵守考場規則,違反考場規則者取消考試資格。
4.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者,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崗位培訓證書。
5.壹科成績達不到60分者視為不及格,下次再次申請補考;
動詞 (verb的縮寫)考試時間
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實行“統壹考試日”制度。壹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5月,7月,9月,11。
全國統壹鑒定日期為每年5月和165438+10月。2011國考時間為:5月下旬,165438+10月下旬,具體時間待定。
六、考試內容
公共營養師學習的內容主要有:營養師基礎、醫學基礎、人群營養基礎、食品衛生基礎、營養咨詢與教育、食物營養評價、膳食營養指導與疾病預防、人體營養狀況的測量與評價、社區營養管理與幹預等。重點學習和掌握選菜、菜譜準備、基礎烹飪、營養等內容和技能。
考試合格者,考核合格,授予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