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簡稱“中央音樂”,位於首都北京。學院創建於1949,是培養高層次專門音樂人才的高等院校,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211工程”國家級藝術院校中唯壹的重點建設高校。
學校原建在重慶青木關1940,抗戰勝利後復員在南京。1949由國立音樂學院(含幼師班)、東北魯迅文藝學院音樂系、華北大學文藝學院音樂系、國立北平藝術學院音樂系、位於上海和香港的中國音樂學院合並而成,位於天津。同年年底正式更名,1950初夏舉行落成典禮。1952燕京大學音樂系在全國高校調整中合並。1958從天津遷到北京。1960被確定為國家重點高等學校,1999被列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學校。該校原隸屬於文化部,2000年劃歸教育部管理。
中央音樂學院在繼承中國音樂傳統和經驗的同時,不斷吸收世界各國各民族的優秀音樂文化,以寬廣的胸懷容納各種學術力量,保持著旺盛的生命力。
中國音樂學院位於北京,是壹所具有中國傳統音樂教育和研究特色的綜合性音樂院校。主要培養從事民族音樂表演、創作、理論和科研的專業人才,以及其他音樂專業和音樂教育工作者。
在周恩來總理的提議下,學校成立於1964。1973,中國音樂學院和中央音樂學院合並組建中央五七藝術學院音樂學院。1980年5月,中國音樂學院恢復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