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校大學生文化建設,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學校藝術教育和校園文化的蓬勃發展,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同濟大學2012年繼續招收藝術特長生,歡迎學習能力好、藝術水平高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報考。
壹、招生對象和範圍
上海、江蘇、浙江三省符合2012高考國家要求,聲樂、民樂、管弦樂藝術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報考。
二、招生項目和人數
招收聲樂、民樂、管弦樂藝術生35人,其中聲樂生10人,民樂生10人,管弦樂生15人(各省、分項目具體招生人數根據藝術特長生選拔後實際優秀學生情況確定)。
三、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學生,從2011 12 1-16登錄同濟大學網上本科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申請(網站),按照系統要求註冊、填寫並打印《同濟大學2012藝術特長生報名表》。2011 12.20(以郵戳為準)前,以EMS特快專遞郵寄至同濟大學藝術中心(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行政南樓505室,郵編200092,電話:021-659812
第四,選擇過程
1.我校將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如果顯示“材料已收到並審核通過”,則表示100元的初審費用可以在網上繳納。繳費完成後,即可打印初試準考證。
2.江蘇省考生2月311參加初審,浙江省考生2月2012,1參加初審,上海市考生2月2012,1參加初審。初試地點為同濟大學(詳見準考證)。
3.考生於2012年10月3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若顯示“通過初審”,則表示考生通過初審獲得復試資格,可網上繳納復試費100元。繳費完成後,即可打印復試準考證。
4.考生將於10月7日2012,65438進行復試。復試地點為同濟大學(詳見準考證)。
5.根據復試結果確定藝術特長生合格名單。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復試成績。我校將於2月中旬書面通知考生,簽訂藝術類人才協議,並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五、美術專項測試內容
1.聲樂考生報名時必須提交兩首歌曲,第壹次唱壹首,第二次唱另壹首。考試時始終使用鋼琴伴奏,可自帶鋼琴伴奏者,需在考試時提交鋼琴伴奏成績(聲樂考生復試時盡量唱歌,復試前會分發成績)。
2.民樂考生報名時必須提交兩首樂曲,第壹次演奏壹首,第二次演奏另壹首。(復試時將對民樂考生進行壹次考試表演,並現場播放視頻片段,復試時現場分發分數)。要求考生自備樂器,部分大型樂器考場提供(定音鼓、架子鼓、架子鼓、低音雙)。
登記工具的類型如下:
①弦樂演奏:二胡、板胡、大提琴、貝斯。
②管樂:笛子、笙、嗩吶、鍵盤、笙。
③彈撥音樂:琵琶、古箏、揚琴、柳琴、中阮。
④民族打擊樂
3.管弦樂考生第壹次嘗試壹個音階技法練習和壹小段音樂;重新測試壹首中大型的曲子,看壹些曲子。
登記工具的類型如下:
弦樂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
②木管樂器: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巴松管。
③銅管樂器:法國號、小號、長號、大號。
④打擊樂器
⑤豎琴
第六,招生政策
在教育部藝術特長生招生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根據同濟大學與考生簽訂的協議,給予相應的優惠錄取政策。
七。其他人
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招生辦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1-65981070(同濟大學藝術中心金老師)
監督電話:021-65983358
同濟大學招生辦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