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與這些證書最大的區別在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以國家法律、法令、行政法規的形式出現的國家證書,由政府的力量推動,由政府認可和批準的機構實施,承認勞動者的資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國家證書制度的組成部分,由政府以國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規的形式推行,由政府認可和授予機構實施,是全國通用的認定勞動者職業資格的國家證書。
但只有參加北京市職業技能培訓指導中心和中國汽車工業經濟技術信息所組織的培訓,並通過考核鑒定,才能獲得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徽章和部鑒定中心公章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