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的概括
醫生是高級醫療衛生人員的壹種,是指受過高等醫學教育或長期從事醫療衛生工作並經國家衛生部門考核合格的高級醫療衛生人員。受過高等醫學教育或長期從事醫療衛生工作並經國家衛生部門考核合格的高級醫療衛生人員。
醫師經註冊後,可以按照註冊的執業場所、類別和範圍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服務。未取得醫師註冊執業證書,任何人不得從事醫療執業、從事醫學研究、學術交流或者參加專業學術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