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宣傳主體更加專業有效。宣傳效果與宣傳主體的專業性成正比。因此,在新聞宣傳工作中,要特別註意建立宣傳人員的學習培訓機制,通過邀請專家學者講課、與報社編輯座談、內部討論、出國訪問等方式,讓宣傳人員提高寫作水平,拓寬寫作視野,增強宣傳效果。有了專業的宣傳隊伍,面對網絡輿情,尤其是重大輿情事件,人民法院能夠從容應對,法院的意見也會更容易被公眾接受,最終起到平衡輿論的作用。
二是宣傳手法更加生動新穎。開展法院宣傳工作,必須有壹個容易被公眾接受的載體。因此,在選題、內容設計、語言表達、宣傳反饋等各個方面都必須具有創新性和吸引力。我們的宣傳要生動、新穎,讓受眾有所感悟、有所思考,通過宣傳報道傳遞法院的文化思想價值。要充分利用新聞、傳播、詩歌、圖片等多種形式,積極做好法庭新聞宣傳,針對不同的受眾群體采取不同的宣傳方式,通過實施不同的策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宣傳內容更加豐富生動。要讓人民群眾對法院的宣傳報道感興趣,就要從人民群眾的需求出發,把壹切可以公開的信息都公開化,把宣傳內容做得更加豐富生動,讓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得到滿足,讓司法沐浴陽光,讓人民群眾從被動接受法院宣傳變成主動追逐法院信息。同時,為了保證宣傳效果,在內容上也要力求客觀真實,讓人民群眾在宣傳報道中感受到法院做了什麽,客觀評價法院做了什麽,在潛移默化中達到宣傳的目的。
四是宣傳渠道更加貼近大眾。目前,互聯網越來越普及,越來越媒體化。法院在利用好傳統媒體的同時,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不斷完善新媒體環境下的各項工作機制,積極搶占新的輿論宣傳陣地。比如開通法院官方微博,設立網上新聞發言人,進行庭審網絡直播等,進壹步增強法院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讓人民群眾更好地了解法院,更好地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這些做法應該在全國法院逐步推廣。
人民法院的新聞宣傳工作不是可有可無的,不是為了作秀,不是為了浮誇,不是為了嘩眾取寵,而是為了營造良好的司法輿論氛圍,樹立法院公平正義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