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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績效評估計劃

教師績效評估計劃

為全面加強教學質量管理,提高師德素質和教學科研水平,科學公正地考核評價教師教學質量。落實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強教學過程管理,進壹步引導和調動教師積極性,提高教師?五級?增量增長機制,促進人才培養質量的全面提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等文件,結合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和學院其他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壹、評估原則

1,科學性和可檢驗性原則。遵循高等職業教育的教學規律和教師工作的特點,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評價的內容反映教師教學和教學科研績效的客觀情況,指標具有準確的含義和量化的標準。跟隨?下屬部門考核,服務目標考核?提高考核評價的全面性和可信度的途徑。

2.客觀、公開、公平的原則。基於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系(部)參與評價過程,公開評價結果,有明確的導向。使每個教師心中有數,體現做與不做的區別,激勵教師熱愛本職工作,為人師表,積極務實。

3、量化與績效相結合的原則。以基本工作量為基礎,從教學任務、教學效果等各個方面對教師教學質量進行考核評價,建立覆蓋教師教學質量各要素的量化指標體系,提高考核結果的可靠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

4.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將系(部)兩級日常教學檢查、期末教學檢查、學生評價、同行評價、領導評價和學院督導評價的結果納入考核評價體系。把日常的過程考核和最終的、最終的結果考核結合起來。

二、評估對象和評估周期

1.考核對象為專任教師、校內兼職教師、校外兼職教師。

2.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評價以學年為周期,學年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評價結果為兩個學期考核成績的算術平均值。

三、考核內容及評價

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評價有八項,分別是:師德師風;課堂教學工作量;其他教學工作量;教學和研究;指導學生在競賽中獲獎,指導教師在競賽中獲獎;四次評教;教學效果;紀律出勤。

(壹)師德(每科3分,***15分)

1,方向堅定,遵紀守法。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嚴格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我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2、實事求是,嚴謹治學。練習?賢惠、博學、嚴謹、善教?教學風格,培訓?思維審慎,知行合壹,追求真理,大膽創新?科學精神,遵守學術規範,杜絕造假。不斷潛心鉆研專業行業(企業)標準,大膽探索,改革創新,使教學課程、教學方法和科研工作不斷適應行業和職業的需要,培養優秀的專業技能人才。服從系(部)的工作安排,保質保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3,為人師表,教書育人。以身作則,成為學生守法用法的典範。潛心實踐,言行壹致,表裏如壹,培養學生健康的情操,培養學生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學生,關心學生的學習和身心健康,理解學生,尊重學生的個性和人格發展,嚴以律己,做學生的良師益友。遵循職業教育規律,有說服力,誨人不倦,因材施教;註重學生知識、技能和素質的協調發展;培養學生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4.謙虛謹慎,團結互助。互相尊重,互相關心,真誠相待,互相團結,互相支持,甘當天梯,和諧形成專業施工隊伍和教育教學隊伍。

5、儀表端莊,談吐文明。衣著得體,不穿奇裝異服,在學校不穿民族服裝,不穿突出個性的衣服;說話要文明,不要用難聽的話攻擊學生和同事,不要用粗俗的語言詆毀學生和同事,從而形成文明治學、文明育人的良好風尚。

每學期末,各系(部)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評價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部門教師的師德師風進行評價。

(二)課堂教學的工作量

1,課堂教學。教師每學期承擔學院布置的課堂教學任務,按要求完成壹個學期的教學任務。每次承擔1課時,每學期2分。

2.多課目和組合課。教師承擔1門以上課程,每增加壹個課長按每周1課時計。如果同壹個班有60多個學生,則班級權重系數為1.4;80人以上的課時權重系數為1.5;1.20課時的權重系數為1.7;少於20名學生的班級的班級權重系數為0.8。

3.兼職教師的權重系數為1。

(3)其他教學工作量

1.老師的申請經過系裏審核,教務處和團委批準,指導學生的技能訓練、社團、第二課堂、創新創業活動。每周30人以上,且時間超過1小時,完成壹學期任務計2分。60人以上3分,100人以上4分。活動壹周不超過2次,超過的按壹周2次計算。

2.教師利用早操指導學生進行樂器、舞蹈、形體等技能訓練,每周5次,每學期2分。體育老師壹學期每周晨練五次,2分。

3、教師承辦學術(或特殊教育)講座,必須事先向系裏提出申請,經教務處(宣傳統戰處、組織人事處)審核後方可進行。內容應符合師生需求,具有原創性、學術性和思想性,具有積極的教育意義。如果時間超過90分鐘,工作人員超過30人,學生超過100人。系(部)級每屆計1,學院級每屆計1.5。相同內容的第二局結束後,學期應得分數按合並課計算。以培養教師為目的,教師根據學院安排在全院教師範圍內進行的教研、教學方法、工作匯報等成果和經驗交流,每次0.5分。

4.兼任教研室主任和系(部)團支部書記能認真履行職責的教師每學期加3分,黨總支(支部)成員和工會領導每學期加2分。

5.教師也是實驗室和實訓室的管理者,可以履行自己的職責。根據完成情況,每學期計3分。擔任主管並完成任務的教師每學期將獲得1.5分。

6.老師指導壹名青年教師,授課和教案設計達到2門以上,每學期1分。指導青年教師不得超過3人,超過者每學期計3分。

7.根據學院安排,教師到相關企事業單位實習鍛煉,按要求工作,每周0.5分。

8、教師參與專業建設,撰寫專業建設項目申報等工作,項目建設方案獲得批準,達到國家級5分;自治區級3分;大專水平米1分。以最高檢批準為準,不重復計算,未批準的不得分。

9、科(部)主任每學期完成本職工作20分;系(部)其他領導完成崗位工作,每學期18分;部門、中央部門(部門)和兼課軍官完成崗位工作,每學期16分。

教學和研究

1,主持並參與國家、區、市、學院各級建立的教學科研項目,並獲項目。主持人根據項目等級壹次性打8、5、4、3分;主持和參與國家、區、市和學院各級發起的教學和科研項目。項目按期完成研究任務並通過最終驗收後,主持人根據項目等級壹次性打分18、12、8、4分;主要參賽成員(憑主持人提供的相關工作或成果證明)根據項目等級壹次性給予6、4、2、1分。成績優秀的項目,版主獲得2分,成員獲得1分。大學生創新創業計劃項目導師分別按區級和院級項目壹次性打4分和2分。(如因研究工作不力導致問題延期,不得分。)

2.公開出版與專業、教學相關的具有壹定學術水平的獨立著作、合著者、譯著、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獨立著作、譯著、主編得分15,合著、副主編得分8,參編教材(3萬字以上)得分4。

4.獲得國家專利,發明專利每項12分,實用新型專利每項8分,外觀設計專利每項5分。

5、教師連續兩年未主持或參與過大專以上的教學、科研項目;沒有公開出版的獨立著作、合著者、譯著和主編、副主編、參編教材與專業、教學相關,但有獨立著作、譯著和主編;不以第壹作者身份發表專業和教學研究論文;也未獲得國家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也就是教研項目,連續兩年零分,學年扣20分。

(5)引導學生在競賽中獲獎,教師在競賽中獲獎。

1,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職業技能競賽,獲獎學生指導老師按以下標準評分。

指導學生在各級別同壹項目競賽的子項目競賽中多次獲獎的,按照子項目競賽中獲得的最高級別獎項計分,不重復計算;同壹系列比賽的很多同學都會按照最高等級來評獎,不會出現重復評獎的情況。

2.經學院同意,教師參加國家、自治區、市、學院、部門組織的與教學技能相關的競賽,獲獎教師按照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職業技能競賽評分標準進行評分。

()四次教學評價

每學期期末,科研處會組織督導人員對全院教師進行全覆蓋督導講座,並組織全院教師進行學生評價、同行評價和領導評價。督導聽課的成績占40%;學生對教學的評價占35%;同行評價占10%;領導對教師的評價占15%。將評價得分從高到低排序,四項評價得分排名在各院系教師總數前30%及以上的,每人加6分;在各系教師總數中排名31%?60%之間的教師,各4分;在各系教師總數中排名是61%?90%之間的教師,各2分;四項教學評價得分排名在965438+各科室教師總數0%以下的教師不予計分。

(七)教學效果

教師教學效果由各系(部)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評價領導小組按學期組織實施,覆蓋系歸口管理的專業課教師。教學效果評價結果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分別是5分、3分和1分。教學效果優秀的優秀教師人數不能超過參加本部門評優教師總數的25%。教學效果評估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①教學組織過程。如教案編寫壹體化、教學做壹體化、任務實施壹體化、項目與案例教學壹體化、作業批改壹體化等。

②教學成果。如學院認可的各種比賽成績,學生技能的培養和掌握等。

③教研活動。教師參與教研活動,承擔教研項目,講專業,講課程(課時),完成聽力任務;

4專業能力。參與專業建設、課程建設、項目建設、企業實踐培訓和指導青年教師的能力;

⑤各部門根據各專業特點制定的其他考核方面。

(8)紀律出勤

院、系兩級教學督察組每天對教師的教學情況進行督導,根據學院關於教學事故和教學違規行為認定和處理的規定,及時上報教師的教學事故和教學違規行為。

1,教師違反教學水平1次,在全院通報批評將扣3分,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評估等級不得評為優秀;

2.老師1三等事故,全院通報批評,扣5分。年度最高教學質量考核評估等級為合格;

3、教師二級事故1次,在醫院通報批評,最高扣8分,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評價等級為合格;

4、教師發生壹等事故1次,在全院通報批評,扣15分,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評估評級不合格;

5.每學期專任教師,3分;病假每天扣0.5分,遲到早退扣0.5分;

6.無故不參加系(部)和學院組織的會議和活動,壹次扣2分。

四。評估和評價的組織

學院成立了由學院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教學質量考核評估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評估的組織實施工作。成員由教務處、科研處和各系(部)負責人,部分知名教學教師和學院主管組成。教務處負責組織實施高校教師教學質量的考核和評估。

各系(部)應成立本部門教師教學質量考核評價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專職教師、校內兼職教師和校外兼職教師的教學質量考核評價工作。組長由系(部)長擔任,成員由本部門其他負責人和教研室主任組成。

教師教學質量的考核評價由系(處)進行考核統計,相關項目由教務處、科研處、設備管理與信息中心等部門進行審核。

五、評估等級

考核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優秀:在學年考核評價得分中,名列本部門參與教師總數前25%及以上者,可評為優秀;優秀比例不得超過本部門參評教師總數的20%。由於學年考核,優秀教師還獲得了學年教學質量優秀獎。

好:學年考核評價成績排名本部門參評教師總數的25%?90%之間的老師可以評為好;

合格:學年考核評價成績在本部門參加教師總數後排名10%,評定為合格;

不合格:學年考核評價成績排在全院參評教師總數3%之後,評定為不合格。

宣傳和復議

各系(部)在每學期結束前壹周,將本部門教師考核評價各分項得分及結果公示三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系(部)將各分項得分及結果報學院考核領導小組。

教師對自己或他人的考核分數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向系考核組申請復議,系考核組進行復核。如有錯誤,由部門考核組更正,重新公示。

經系評估組復核後對評估等級仍有異議的教師,可以實名向學院評估領導小組申請復議,由學校評估領導小組進行復核。如有錯誤,將責成部門考核組改正並重新公示。因教師個人弄虛作假造成考核分數不符的,對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因考核組工作失誤導致教師考核水平錯誤的,給予考核組成員通報批評;故意造成教師考核分數不壹致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學院考核領導小組對各科室(科室)的考核結果進行抽樣檢查,合格後在全院公布考核結果。

七、評估和評價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作為晉升和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2、考核結果作為崗位招聘、工資晉升等的依據。

3、將考核結果作為推薦、評價和評選的重要條件和依據。

4、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績效分配的重要依據。

凡學年被評定為不合格的編外教師,解除聘用合同;連續兩個學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師,將調離現任崗位。留崗壹學年,自費學習;等待期間停止支付績效工資。

八。補充條款

1.本細則由我院教學質量檢查評估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教師表現評核計劃II第壹章壹般規則

第壹條課堂教學是學校教學活動的主要環節。加強課堂教學質量檢查,客觀準確地評價教師課堂教學質量,是學校教學質量管理的核心內容,是保證正常教學秩序、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為進壹步牢固樹立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強對課堂教學過程的全面動態檢查和監控,保證和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充分發揮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評估目的

第二條通過對教師課堂教學質量的檢查和評價,可以幫助教師及時了解和發現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為教師有針對性地改進教學提供依據。促進教師不斷改進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第三條為教學管理部門和二級學院全面了解教學情況,不斷收集、分析、綜合教學工作和教學質量的反饋信息,及時發現和研究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改進教學工作提供了客觀依據。

第四條推進教師隊伍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師評價機制。為教師專業考核、教學評獎、職稱評定提供參考。

第三章評估對象和時間

第五條承擔我校全日制本科教學任務的所有專兼職教師。

第壹條每學期評估壹次。

第四章組織領導

第七條學校應當成立學校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領導小組,由分管教學的學校領導任組長,教務處、評價處主任任副組長,二級學院校長、教務處、評價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對全校課堂教學質量評價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指導和監督。具體工作由教務處教學質量科組織。

第八條各二級學院應成立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工作小組(以下簡稱評估小組)。評估團隊?)。評估小組壹般由學校委派的二級學院領導、二級學院教學督導員、部門負責人、部分骨幹教師和學校教學督導員組成,全面負責本單位課堂教學質量的檢查和評估。

第五章評價指標

第九條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指標體系主要依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和_ _師範院校教學工作條例,分為兩類:

(壹)《高等師範院校課堂教學質量評估指標體系》(面向專家和同行)(見附件1)。

(2)高等師範院校課堂教學質量評價指標體系(面向學生)(見附件2)。

第壹章評價體系的構成和評價方法

第十條評估體系的構成

課堂教學質量評價體系主要由學生評價、同行評價和專家評價三部分組成。

(壹)學生的教學評價

學生通過教務系統對自己每學期所學的所有課程的課堂教學進行綜合評價。學生評價是學校安排的,壹般在每學期選課之前。

(2)同行評價

同行評價以系為單位,同壹系的教師在聽對方講課的基礎上對自己的老師進行在線評價。同行評價壹般安排在每學期結束前。

(3)專家評估

專家組成員壹般包括二級學院領導、系主任和部分骨幹教師,以及學校委派的學校教學督導員。各二級學院應在下學期開學前壹周內將評估結果報送教務處教學質量科。

校級教學督導和中層幹部的隨機聽課和學生教學信息員收集的信息,可以為二級學院課堂教學水平的監控提供參考。對校級教學督導員、隨機聽課的中層幹部、學生教學信息員提供的信息,教師違反教學操作相關規定(具體按照《師範學院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試行)》執行)的,經核實,除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外,分別按照ⅰ級、ⅱ級、ⅲ級教學事故在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綜合成績中扣除65,438+00和8。

第十壹條評估方法

(1)教師課堂教學質量的評價以學生評教、同行評價和專家評價為基礎。每個方面的評價結果按照百分制給出。

(2)每學期初,教務處教學質量科對每位老師上壹學期的情況進行統計處理,匯總每位老師的最終成績。

第七章評價結果的反饋和處理

第十二條評價結果的反饋

(1)教務處教學質量科將匯總結果以書面形式下發至各二級學院。

(2)各二級學院負責將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分別反饋給各參評教師,評價結果不對外公開,互不咨詢。

第十三條評價結果處理

(1)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將作為教師年終考核、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各類教學相關獎勵和教師職務聘任的重要依據之壹。

(2)學校的建立?優秀教學質量獎?近兩年教學質量評價得分在本二級學院前20%或前30%且符合壹定條件的教師將被授予?優秀教學質量獎?學校給予壹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3)經所在院系協助,教學質量得分在學院參與教師總數後排名5%的教師;連續第二次在學院參評教師總數後排名5%的教師,當年不得參加職稱晉升和評優評獎。我寫壹份書面分析,改革完善的時限和措施,提交給我的學院。二級學院負責幫助和監督落實提高教學水平或根據具體情況調換工作崗位的具體措施。

第八章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教師在同壹學期開設多門課程,且這些課程屬於同壹學院的,教師的最終評價分數為這些課程的平均分。

第十五條高校和院系對課堂教學質量的組織和管理評價,將作為評選優秀教學管理先進集體的依據之壹。

第十條二級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工作組成員應深入課堂檢查教學情況和教學運行情況。

第十七條二級學院應當進壹步樹立教學質量意識,緊緊圍繞提高教學質量這壹重點工作,明確管理責任,落實管理任務,做好課堂教學質量檢查和評估,促進教學質量的持續提高。

第十八條本方案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三根據《關於做好省屬高等學校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_ _ J[20 _]4號)文件精神,為進壹步加強和規範我院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工作,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壹.組織領導

在院長的領導下,教師教學質量的考核由教務處負責,各教學部(系)配合組織實施。學院成立了教師教學質量評估領導小組,由學院教學工作委員會成員組成。主要負責(審查)教師教學質量的評估方案和方法,研究處理評估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各教學系(部)應成立系(部)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小組,其成員應包括:主任、秘書、秘書、教研室和實驗室主任,具體負責本系(部)教師教學質量的考核。

二、評估原則

考核工作按照國家對高校教師職務的要求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有利於學生培養和提高教學質量的原則;堅持分級與分類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日常考核與學期、學年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實事求是地評價教師的工作質量。

三、評估方法和程序

1.教師教學質量考核每學期進行壹次,對本學期承擔教學任務的所有教師進行考核。

2.教師教學質量評估的具體實施,按照《職業技術學院教師工作質量綜合評估方案》執行。分為專職、兼職、外聘教師三類,分別考核計算。

四、評估結果

1.教師教學質量的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是指考核分數?90,優秀等次比例不得超過參加考核教師總數的25%;好意味著90 & gt考核分數?76;合格意味著76 & gt考核分數?60、不合格是指考核得分

2.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結果優秀等次是教師年度綜合考核優秀的必要條件。

3.教學作風有問題或當年發生教學事故者,取消教學質量評估優秀稱號。

4 .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結果不合格的,下壹年度不得申報更高壹級專業技術職務。

5.各教學部(系)將於每年7月10前完成教師教學質量的考核結果並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初審後報院長審批。教務處發文公布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評結果。

6.教師教學質量評估結果由人事部門存入個人業務檔案,所有教師教學質量評估結果於8月中旬前以書面報告形式報省教育廳人事處和高教處備案。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四為加強我校教學質量管理,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壹條評估目的

1.對教學過程及其結果是否符合壹定的質量要求做出價值判斷,幫助教師了解教學中的利弊,為教師成長提供支持。

2.引導和鼓勵教師增加教學投入,為教師評獎、晉升、聘用提供依據。

3.建立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條評估原則

遵循高等教育教學規律,適應高校教師工作特點;強調學以致用的理論,突出學生評價的主體地位;強調師德評價,關註教師的全面發展;強調公開透明,保證考核結果的公平公正。

第三條評估對象

1.教師教學質量考核對象是在學校從事教學工作的專職教師和實驗教學人員(以下簡稱教師)。

2.經學校批準繼續深造、參觀學校、長期休假等的教師。而沒有承擔過教學任務的不予考核,並將以合格成績記入檔案。

3.外聘教師的教學質量評估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評估內容

1.教師教學質量的考核重點是課堂教學(包括實驗實訓教學)和職業道德。

2.學生評價考慮了對教師指導學生課外學習、課外輔導答疑和作業批改的評價。

3.同行和督導評估兼顧對教師備課、專業能力、作業布置和批改、考試、參加教研活動、承擔本專業(或公共課)教學基本建設任務、承擔學生課外學習指導和承擔本專業各類申報、考核、評估準備等方面的評估。

第五條評估方法和要求

1.在考核方式上,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相結合。

2.在考核主體上,教師教學質量的考核分為學生評價、督導評價和同行評價三個方面,權重分配為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