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天真的孩子,因為被送到早教機構學習,被老師虐待致死,永遠失去生命,令人心痛。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正處於調皮搗蛋的年齡,早教機構的老師不可能不知道。早教機構,顧名思義就是早教。早教老師竟然這樣教育孩子,太恐怖了。也值得很多家長深思!
廣州幼兒被早教機構處罰。
廣州壹名7歲男孩即將進入小學壹年級,準備在早教班上學。壹天下午,男孩在午休時跑出教室,被抓住了。培訓機構負責老師被抓回來後被打,其他幾個老師在旁邊看著,直到孩子被打昏。孩子昏迷後,班主任老師試圖用冷水把孩子弄醒,但沒有用。這使得其他老師可以把他們的孩子送到醫院。
幼兒被早教機構體罰致死。
由於孩子傷勢嚴重,醫生診斷孩子為腦損傷。醫生強烈要求家長簽字,班主任要了解家長,甚至謊稱孩子不小心摔下樓梯。然後孩子的母親報警了。由於延誤治療,孩子幾天後死亡。警方隨後控制了班主任和其他幾名老師。在另外壹個問題之後,其他幾個老師講述了這個孩子被虐待的故事。這時候班主任才承認了虐童的過程。
涉事機構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作為早教機構,對老師有監管責任。對於教師對孩子的暴行,監管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正是因為對早教機構疏於管理,所以這個老師才會如此肆無忌憚的虐待孩子。早教機構應承擔相應的民事及其他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