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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培訓機構新規

法律分析:藝術培訓機構可以不設置文化課相關的補習班,直接註冊為法人。設立開展語言能力、藝術、體育、科技、研究等有利於素質提高和個性發展的教育教學活動的民辦培訓教育機構,以及開展文化教育和成人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民辦培訓教育機構,可以直接申請法人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相關的評獎評優、文藝體育活動和課題、項目招標,應當為民辦學校及其教師、工作人員和受教育者提供平等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