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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財政廳規劃方案

為指導美麗鄉村建設,構建分區、分類、分步驟的美麗鄉村建設路徑,實現“美麗生態宜居鄉村、美麗富民生活、美麗文明和諧鄉風”的總體目標,特制定本規劃。

規劃範圍為安徽省行政轄區,土地面積14.5438+0萬平方公裏。規劃期2012-2020年,近期規劃2016年,遠期規劃2020年,重大事項預計2030年。

壹.背景和意義

(1)現實基礎。

安徽省是農業大省,也是農村改革的發源地,農業資源豐富,區位條件優越。經過多年的努力,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潛力和優勢正在逐步顯現。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不斷提高,農業發展方式加快轉變,農民收入構成由單壹化向多元化轉變,農村改革由單項改革向綜合配套改革轉變,傳統農業正在加快向現代農業演進,為安徽省美麗鄉村建設奠定了較為堅實的基礎。

2011年,安徽省戶籍人口6675.9萬人,常住人口5968萬人,城鎮化率44.8%。農村常住人口3294萬人,占總人口的55.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6232元。全省共有15539個行政村,比2000年減少14206個。有228,763個自然村,比2000年減少63,407個。全省村莊建設用地面積1.1.4萬平方公裏,占城鄉建設用地總量的72%。

安徽省村莊、農村人口和經濟狀況的空間分布很不平衡。皖北鄉村規模大,分布密度高,農民人均純收入低於全省平均水平。皖中及沿江村莊規模中等,分布密度高,農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全省平均水平。皖西鄉村規模小,分布密度中等,農民人均純收入低於全省平均水平。皖南鄉村規模小,分布密度低,農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全省平均水平。

安徽省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農村人口逐年減少,以工補農、以城帶鄉能力增強。但農村發展區劃差異明顯,仍存在村制不穩定、基礎設施不完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強等問題。同時,村莊建設缺乏規劃導則,風格特色不足。

(2)意義重大。

建設美麗鄉村是加快建設經濟繁榮、生態良好、人民幸福、社會和諧的美麗安徽的基礎性工作,是建設“三個強省”的具體行動。通過美麗鄉村建設,有利於促進農村產業和經濟發展,促進農民致富增收,構建安徽城鄉協調發展新路子;有利於挖掘農村文化資源,傳承優秀民俗文化和非物質文化,拓展安徽文化展示和傳承的新空間;有利於保護鄉村景觀生態資源的完整性和連續性,構建綠色鄉村體系,打造生態強省新亮點。

二。目標和原則

(1)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以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為方略,以增加農民收入和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為核心,以村莊建設、環境整治和耕地整理為突破口,以產業發展和社會管理同步推進。 加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村莊建設,努力為農民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幸福美好家園。

(2)總體目標。

總體目標是建設“生態宜居、繁榮富裕、文明和諧”的美麗鄉村。

生態宜居鄉村之美,是指村莊規劃科學合理,農民住宅實用美觀,中心村道路、電力、給排水、信息網絡等基礎設施齊全,垃圾、汙水得到有效處理,村容整潔有序,自然生態保護良好,人居環境明顯優化。

生活的美好,就是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基本形成,農業產業水平大幅提升,農民就業創業空間不斷擴大,收入水平大幅提高,農村公共事業加快發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基本均等化。

文明和諧的鄉風之美,是指村民自治機制不斷完善,村規民約基本健全,農村特色文化傳承發展,農民精神積極向上,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社會和諧穩定。

到2016年,全省40%以上的中心村達到美麗鄉村建設要求。到2020年,力爭全省80%以上的中心村達到美麗鄉村建設要求。到2030年,全省中心村全面達到美麗鄉村建設要求。

(3)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農民為主體。始終把維護農民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把群眾認同、群眾參與、群眾滿意作為根本要求,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依靠群眾的智慧和力量建設美好家園。

2.堅持城鄉壹體化,統籌發展。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整體推進新型城鎮化和美麗鄉村建設,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農民市民化步伐,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和覆蓋,努力構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壹體化新格局。

3.堅持規劃引導和示範帶動。強化規劃的引領和導向作用,科學制定美麗鄉村建設規劃,切實做到先規劃後建設,不規劃不建設。按照統壹規劃、集中投入、分批實施的思路,堅持試點先行、量力而行,逐村整體推進,逐步完善配套,確保建成壹個算壹個,防止壹哄而上、盲目推進。

4.堅持生態優先,突出特色。把農村生態建設作為建設生態強省的重點,大力開展農村植樹造林,加強以森林、濕地為主的農村生態屏障保護和修復,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規劃建設要適應農民生產生活方式,突出農村特色,保持農村風貌,體現地域文化風貌,註重農村文化傳承,不能照搬城市建設模式,防止“壹村壹面”。

5.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鑒於發展基礎、人口規模、資源稟賦、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異。要切實加強分類指導,註重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現階段應優先進行舊村改造和環境整治,不搞大拆大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防止中心村建設占用基本農田。

6.堅持以縣為主,合力推進。縣級黨委、政府在美麗鄉村建設中承擔主體責任,以縣為單位進行規劃、整合資源、統籌規劃。省市兩級加強政策支持和督察指導,形成上下聯動、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

第三,空間布局

(壹)村制。

中心村是農村基層服務單元,其主要建設任務是完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和農業服務功能。選擇人口多、經濟基礎好、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完善、交通便利、土地利用條件好或耕地資源豐富、有利於生態涵養和環境保護的村莊,培育成中心村。中心村與城鎮及其他村莊應有壹定距離,可利用現有設施服務於合理半徑範圍內的周邊村莊。中心村應規劃為村“兩委”的居住地,按標準建設服務設施,吸引人口向中心村聚集。

自然村是農村基層單位,主要建設任務是保存農村特色,改善人居環境。

中心村和自然村分別配備不同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

(2)空間分區。

根據省內區域差異明顯的特點,綜合考慮地理、文化、經濟發展水平、城鄉關系等因素,將全省劃分為皖北、皖中、沿江、皖西、皖南,實行美麗鄉村建設差異化路徑。

1.皖北地區,包括亳州市、淮北市、宿州市、蚌埠市和阜陽市。該地區美麗鄉村建設的重點是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建設舒適人居環境和保護生態環境。按照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要求,加強村莊整合和人居環境改善,大力推進土地整治,註重生態環境保護,加快農村新型社區建設。

2.皖中地區,包括合肥市、六安市(不含霍山縣和金寨縣)、淮南市和安慶市的桐城市。該區美麗鄉村建設重點推進農村環境整治、土地集約利用和農村產業發展;引導農民有序向城鎮轉移,加強村莊整治和土地整治,加快發展都市農業和現代設施農業,加快優質特色農副產品生產基地建設。

3.沿江地區,包括蕪湖市、馬鞍山市、銅陵市、池州市(不含石臺縣、青陽縣)、滁州市、宣城市(不含旌德縣、績溪縣)、安慶市(不含嶽西縣、潛山縣、太湖縣、桐城市)。該區美麗鄉村建設重在優化人居環境,加快產業發展,加強社會建設;突出土地整治、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產業升級、景觀塑造和文化保護,加快建設宜居宜業的城市郊區村。

4.皖西地區,包括六安市的金寨縣、霍山縣,安慶市的嶽西縣、潛山縣、太湖縣。該區美麗鄉村建設重在加強生態保護,推進舒適人居環境建設,發展鄉村旅遊。突出生態保育,適度發展林、木、果產業,在保持山村空間特色和肌理的基礎上,加強景觀整治和村莊治理,提高基礎設施配套水平,適度發展鄉村旅遊,打造中國原生態鄉村品牌。

5.皖南地區,包括黃山市、宣城市旌德縣、績溪縣和池州市石臺縣、青陽縣。該地區美麗鄉村建設的重點是保護農村自然資源、文化遺產和民俗風情。加強綜合設施和人居環境建設,突出山村空間肌理,突出傳統特色,大力發展鄉村旅遊,打造世界文化鄉村品牌。

(3)村莊布局。

1.協調農村人口分布。根據《安徽省城鎮體系規劃(2012-2030)》,到2016年,全省城鎮化率為53%,農村常住人口3040萬人。到2020年,全省城鎮化率58%,農村常住人口2800萬人;到2030年,全省城鎮化率70%,農村常住人口2200萬。計劃到2016年,全省約有1.5萬個中心村,1.7萬個自然村;到2020年,全省約有654.38+0.3萬個中心村和654.38+0.2萬個自然村;到2030年,全省約有1萬個中心村和7萬個自然村。

優化村莊空間布局,完善配套基礎設施,促進農村人口向中心村聚集。計劃到2016年,中心村人口占農村人口比重達到30%以上,2020年達到35%以上,2030年達到50%以上。

2.按地區劃分的鄉村規模。根據現狀,逐步引導皖北中心村實現平均服務常住人口3000人左右,皖中及沿江地區2000人左右,皖西地區1.5萬人左右,皖南地區1.0萬人左右。皖北中心村人口規模不低於1萬人,皖中及沿江地區不低於500人,皖西、皖南地區不低於200人。皖北自然村人口規模不低於400人,皖中及沿江地區人口不低於200人,皖西、皖南地區人口不低於100人。

(4)分類指導。

1.依托資源引導村莊特色發展。村莊按地理位置可分為城郊村和農村村。

(1)城郊村是指城市、鎮規劃控制範圍內城市建設用地以外的村莊。城郊村要綜合考慮工業化、城市化和村莊自身發展的影響,合理控制村莊規模,註重與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銜接,不斷改善村莊人居環境。

(二)農村村莊,是指城市、鎮規劃控制範圍以外的村莊。農村村莊要充分考慮丘陵、平原、水網等不同自然地理條件和產業發展需求,註重與環境的協調,合理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避免空間布局過度分散,營造清新優美的環境和濃郁的鄉土風情。

根據產業和資源條件,農村村落可分為種植型、養殖型、林業型、旅遊型和保護型。

種植村要結合種植類型,推進規模化、綠色化生產,促進村莊環境與鄉村風貌相結合。

養殖村要重視汙染治理,嚴格保護環境。具有壹定規模的村養殖業應當相對集中,並配套建設符合衛生防疫要求的安全防護設施。

林業型村莊應結合皮棉產品生產和生態保護的需要,適度集中布局,促進村莊環境與林業生態建設相結合。

旅遊村應當根據旅遊資源的特點,統籌配套設施建設,合理安排旅遊服務功能,註重旅遊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

對具有重要歷史文化保護價值的村落,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專項保護規劃,嚴格保護傳統村落和特色村落,整治影響或破壞傳統風貌的建築物和構築物,妥善處理好新建民居與傳統村落的關系。

2.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建設模式。美麗鄉村建設主要采取轉型升級、拆舊建新、舊村改造、特色保護四種模式。其中,中心村壹般應采取改造、提升或拆遷的方式,保留的自然村壹般應采取舊村改造或特色保護的方式。

(1)改造升級村。主要指經濟基礎和對外交通條件較好,有壹定建設規模和配套基礎設施,周邊土地能滿足改擴建需要的村莊。計劃在原有規模基礎上進行改擴建,逐步完善基礎設施,美化村莊環境,引導周邊分散的居民點向村內集中,有序推進改造提升。

(2)新村拆遷。主要指因城市建設、重點工程建設(如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土地整治項目、采煤沈陷區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等)而不得不整體拆遷的村莊。)和村莊安全需求。新建村莊選址要安全,布局要合理,要按照新型社區標準建設。其中,規劃納入城市建設用地的村莊,要按照城市標準建設新型社區。

(3)舊村改造。主要指配套設施不完善,需要暫時保留的村落。規劃重點是有步驟地開展危舊房改造,改善村莊環境和生產生活條件。

(4)特色保護村。主要指具有特殊文化景觀(古村落、古建築、古民居)和自然景觀,需要保護的村落。規劃在保持村莊基本格局、布局和建築風格的前提下,對現有建築進行保護、修繕和改造,美化村莊環境。

四、施工要求

(1)壹般原則。

在村莊建設和改造中,應堅持不破壞自然環境、自然水系、村莊肌理和傳統風貌,尊重自然,註意安全,遠近結合,因地制宜。

(2)選址和布局。

1.選址要求。新建村莊選址應遵循“科學安全、有利生產、方便生活、順應自然、體現特色、保護文化、傳承文明”的原則,便於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尊重群眾意願,提倡相對集中。農村居民點和農村房屋的選址應當避開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保護區的核心區域。

2.村莊布局。按照融入自然、突出特色的原則,保護生態環境和生態空間,保持綠色山野空間和自然景觀,充分尊重當地生活習俗和傳統村落布局格局,結合地形、植被、水體等自然因素,形成區域鄉村景觀。

規模較大的村莊應根據自然條件劃分為多個院落,院落規模不宜超過30個。院落的布局和組合要註意整體性和多樣性的結合,順應地形,顯露,宜聚則聚,宜散則散,同時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要,符合農村生活習慣。

獨棟布局可以與獨棟、多戶結合,以處理好每戶的出入口與公共空間的關系。

(3)建築特色。

1.壹般要求。農村住宅的建築設計要針對農村生產生活的特點,體現“經濟、適用、安全”,避免照搬城市住宅的設計方法。建築外觀應充分考慮當地歷史、文化和地域特色,在整體協調的基礎上體現多樣性。建築立面力求錯落有致,進退有度,層次豐富,與周圍環境相呼應,形成優美的天際線。農村住房壹般不適合超過三層。對於人均宅基地較少或建設用地較為局促的農村居民點,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建築層數。公共配套建築的外觀應盡可能體現地方特色,使其成為村莊的標誌性建築。

平面布局應充分考慮農民生產生活的需要,滿足面積、通風、采光和朝向的要求。平面設計要提供靈活多變的功能設計方案,在適宜發展旅遊業的區域,為農民經營“農家樂”或“鄉村旅館”預留條件。

2.建築風格。強化皖北、皖中、沿江、皖西、皖南建築風格特色。

(1)皖北地區整體建築風格應采用中原風格。建築形式堅實、厚重、簡約、方正、規整,前後庭院開闊,高圍擋。墻壁顏色很深;屋頂坡度平緩,以偏藍、偏涼為主,局部地區可考慮紅色。

(2)皖中整體建築風格應融合皖南、皖北特色。建築形式多樣,自由組合。墻面顏色以白色為主;屋頂采用坡屋頂,以藍色和冷色調為主。

(3)沿江地區整體建築風格應與江南水鄉、皖南民居建築特色相融合。建築形式多樣,前門寬闊,後院緊湊。墻面顏色以白色為主;屋頂坡度較大,以灰色為主,註重與圩區地形的融合。

(4)皖西地區整體建築風格要有壹定的徽派元素,建築形式要簡潔流暢。墻面顏色以白色為主;屋頂坡度大,檐口挑檐寬,以灰色為主,可選用壹些飽和度高的顏色,如紅色,註意與山區自然風貌的融合。

(5)皖南整體建築風格為徽派風格。保護性村落要註意保護以祠堂為中心、布局緊湊的村落格局和傳統建築,做到修舊如舊。新村在保持白墻黛瓦整體風格的基礎上,盡量采用傳統徽派建築元素,並註重與整體地理人文環境的融合。

(4)環境美化。

鄉村環境要合理利用地形地貌,保持鄉村風光,結合民俗風情,體現鄉土氣息。

1.村莊景觀。景觀建設應自然、友好、宜人。通過小品配置、植物造景、活動場地和建築空間營造,突出景觀效果,體現村落特色和標誌性特征。

2.水景觀。治理和疏通水系,改善水質環境。河坡岸線應盡可能遵循海岸線的自然走向,采用自然坡度的形式。濱水駁岸以生態駁岸形式為主,硬質駁岸不宜過長,斷面形式宜呈階梯狀。濱水綠化以親水植物為主,豐富了濱江景觀。

3.綠化景觀。重點綠化村口、道路兩側、房屋周圍、濱水區和不宜建設的區域。道路兩側的綠化以種植喬木為主,灌木為輔,房屋周圍的綠化景觀要適合品種,適合規模。濱水區和不適宜建設的區域要盡可能綠化。綠化景觀材料以鄉土品種、鄉土材料為主,不宜使用養護費用高的綠化樹木。重視古樹名木的保護。

4.村莊活動空間。根據農村居民的生產生活習慣和民俗習慣,安排適當的休息、健身和文化設施。註重營造和諧宜居的鄰裏交往空間,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在適宜發展旅遊業的村落,應合理設置遊客休閑設施。

5.庭院環境。庭院環境要註意圍墻、綠籬等封閉結構和庭院出入口的美化,不宜采用大面積硬質鋪裝;植物種植采用喬、灌、草相結合。鼓勵村民積極美化庭院,營造家家戶戶風景優美的環境效果。

(5)公共服務。

中心村配備“11+4”基本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11公共* *服務包括小學、幼兒園、衛生院、文化站、圖書館、農村金融服務網點、郵局、農資商店、便民超市、農貿市場、公共* * *服務中心(村“兩委”及科技、就業、警務等便民服務場所)。公交車站、垃圾收集點、汙水處理設施、公共廁所四大基礎設施。

自然村配備“2+1”基本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兩大公共服務包括健身場所、便民超市、1基礎設施,即垃圾收集點。

村內服務設施應盡可能布置在村莊幾何中心附近,方便居民。具有對外服務功能的設施宜布置在交通便利的路邊或村口。

(6)設施建設。

道路交通工程。道路選線應符合地形,充分利用原有農村道路,避開地質災害隱患點等不良工程地質條件,根據交通需求合理確定道路寬度。主要道路路面使用水泥或其他硬質材料,次要道路路面使用石板、礫石和卵石等當地材料。具有歷史文化特色的街巷應當使用傳統建築材料。根據鄰裏交往和休閑健身的需要,合理布置村內走道。機耕道、車道、梯道、田埂、小路、田埂與主次幹道的交接處應設置簡易警示柱。

供水工程。在城市供水服務半徑內的村莊,應優先通過管網延伸供水。不在城市供水服務半徑內、具備水源條件的大中型村莊,應當采用獨立集中供水。小村、鄰村可結合實際情況采用區域集中供水,散戶宜采用簡易獨立供水。在選擇水源時必須進行水資源勘探,以確保水質良好和水量充足。對於村莊飲用水源,應建立水源保護區進行保護。

排水工程。在保證不影響現有農田排灌系統和確保防洪排澇安全的前提下,雨水排水宜采用明溝方式,特殊地段(如人口密集地段)可采用管道或地下溝渠。生產和生活汙水由管溝收集,經汙水處理系統處理後排放。新建村莊應采用雨汙分流排水系統。

燃料。在城市供氣服務半徑範圍內的村莊,應當同步鋪設天然氣管網。不具備生活用氣供應條件的村莊,應當優先推廣使用新型燃氣器具和竈具,提倡使用沼氣、稭稈、農作物稭稈等燃料,鼓勵使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積極探索稭稈發酵沼氣、大中型畜禽糞便處理沼氣等集中供氣的試點和推廣。

衛生工程。按照“村收集、鄉運、縣處理”的模式,逐步實現村莊垃圾的收集、密閉運輸、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醫療垃圾、畜禽猝死、農村地區農作物病害等特殊垃圾應預留收集處理。中心村和旅遊村應配備抽水馬桶。

電氣工程。村供電線路應采用架空線沿道路架設,特殊地段可根據地形合理確定路徑。低壓架空線路與建築物、變壓器和電氣裝置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相關安全要求。

交流。有線電視節點應設置在中心村,網絡采用光纖/同軸電纜混合有線電視網的方式組織。中心村實現光纖到村,村村通電話。

防災減災。應采取積極的防災措施來規劃和建設生命線工程和重要的基礎設施。大中型村莊的道路應設置兩個以上出入口,並在相對開闊的安全地帶設置避難場所。集中供水的村莊應配備消防栓等設施。如不具備集中供水條件,可利用現有水系統或人工消防水池滿足消防要求。工廠、倉庫、堆場等。生產或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應設在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內。村莊防洪應符合當地和流域防洪標準,排水設施應在洪水易發區規劃建設。

(7)工業發展。

1.因地制宜發展農業生產。根據該省農業發展現狀和資源條件,規劃建設五大農產品生產集群。

(1)淮北平原糧食生產集群包括阜陽、亳州、淮南、宿州、淮北、蚌埠。計劃形成以小麥、玉米、棉花、大豆生產為主導,以中藥材種植、桑果種植為特色,以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為支撐的農業生產集群。

(2)江淮丘陵地區農業生產集聚區,包括六安、滁州、合肥。計劃形成以雙低優質油菜生產和畜牧業養殖為主導,以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為支撐的農業生產集群。

(3)沿江平原農業生產集聚區,包括馬鞍山市、蕪湖市、銅陵市、池州市、安慶市。規劃形成以水稻、小麥、棉花、油菜生產、水產、畜牧養殖為主導,以農產品加工流通為配套,以觀光農業、休閑農業為特色的農業生產加工產業集群。

(4)皖南特色農業生產集群包括宣城市的黃山市、旌德縣、績溪縣,池州市的石臺縣、青陽縣。規劃形成以茶桑種植加工為主導,觀光休閑農業為支撐的特色農業生產基地。

(5)皖西大別山區特色農業生產集群有六安市的金寨縣、霍山縣,安慶市的嶽西縣、潛山縣、太湖縣。規劃形成以油茶、茶、竹、樹、苗、花生產為主導,以生態休閑農業、農產品加工為支撐的農業產業集群。

2.保障傳統產業發展。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加快完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嚴格保護耕地,加強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改造中低產田,旱澇保收高標準建設大面積農田。

3.積極發展特色產業。立足自然資源,依托傳統產業,因地制宜發展農副產品加工、畜牧水產養殖、觀光農業、農村物流等產業。

(8)文化保護。

保護鄉村歷史文化。以皖南西遞、宏村古村落世界文化遺產為核心,以旌德縣江村、績溪縣龍川村、鳳陽縣小崗村等歷史文化名村為重點,系統保護鄉村歷史文化遺產、景觀風貌和人文資源。

發展特色文化。適度保留農村傳統節日、文化藝術活動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空間載體,傳承地方文化的形式和內涵。加強惠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中國花鼓燈原生態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推進黃梅戲等地方劇種保護和傳承。

動詞 (verb的縮寫)行動建議

(壹)循序漸進。

從2013開始,每年培育建設約1500個中心村,全面推進環境整治、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建設期2年;每年改造約10000個自然村,以村莊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建設周期為1年。

(2)規劃引導。

1.建立計劃體系。以縣(市、區)為單位修訂完善村莊布局規劃,科學確定中心村布局,明確需要保留的自然村數量,具體分解到鎮(鄉)。以鎮(鄉)為單位編制村莊體系規劃,明確中心村規模,實施自然村布局。以中心村和自然村為單位編制村莊規劃,明確村莊、宅基地和房屋的布局和建設要求。

2.加強技術和資金支持。大力開展村莊規劃建設村幹部專項培訓,推動基層幹部隊伍建設成為村莊規劃建設指導員。設立省級美麗鄉村建設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重點支持中心村規劃建設。市、縣(市、區)設立美麗鄉村建設專項資金,主要用於中心村建設和自然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