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和觸電。建築行業事故的原因除了與建築行業高空、露天、勞動密集型作業有關外,還與近年來市場的擴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識差、安全教育滯後、人員素質低、安全投入低等因素有關。下面說說事故的幾個原因。
壹是施工人員素質低。
目前我國建築從業人員多為農民工。這些農民工普遍接受過基本的培訓和教育,缺乏應有的安全知識和安全防範意識,導致自己或他人發生安全事故。
二是建築市場不規範
壹個工程往往有幾個分包商,他們的社會信譽、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普遍較差。在項目建設過程中,他們偷工減料,安全意識淡薄,沒有統壹的安全管理。
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野蠻施工
非機械動力工擅自操作機械,造成機器毀壞死亡。非電工在不經過漏電開關的情況下亂拉電線,發生漏電事故時漏電開關不起作用,導致觸電死亡。農民工綁腳手架、支外墻模板時不系安全帶,臨邊防護不嚴,有時發生墜落事故。民工為了搶工程進度,過度疲勞,操作時註意力不集中,摔倒死亡。
第四,材料和機器質量不合格
塔吊吊鉤失靈,鏟鬥失控墜落,砸傷地面施工人員。塔臂組裝螺栓強度不夠,抗剪能力減弱。螺栓被剪斷,導致塔臂失去控制,鋼纜斷裂墜落,地面工作人員受傷。安全網質量差,不能有效攔截墜物,造成地面人員傷亡。
動詞 (verb的縮寫)防護設施不全
邊緣未搭設防護欄桿,安全網設置低於施工作業面高度,作業面未全封閉。有的電梯井口沒有護欄,電梯井內沒有夾層防護。預留孔洞、窨井、通風口未用防護罩保護,造成墜落事故。
鑒於以上分析,為有效減少安全事故,應采取以下措施。
壹、建立健全安全組織
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組織,確定安全生產目標,明確參與各方安全管理的具體分工,將安全崗位責任與經濟利益掛鉤,根據項目的性質和規模采取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對於大型項目,要安排專門的安全負責人,配備合理的隊伍進行安全管理,並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資料檔案。實行“四負責”制度,單位領導負責整個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負責局部,班組長、安全組、施工技術員負責各自的施工區域,操作人員負責各自的工作範圍。
二、規範施工分包,完善安全法律
加強總承包商和分包商的資質認證和管理。禁止業主將壹個工程肢解分包,禁止多次分包,加強總包對分包的管理。加強安全法制建設,對違章指揮、未向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設施、強令農民工冒險作業、長時間連續作業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施工企業要在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加強適合自身企業生產管理實際的法律、標準、制度的補充和完善,使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盡快步入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第三,加強安全教育
讓每壹個員工都知道安全知識,掌握安全技能,認識到自己對安全行為的責任,做到1。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並進行嚴格的考試方可進入現場。2.所有特殊崗位的操作人員應持勞動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崗位證書上崗;3、進入施工現場的持證架子工必須定期體驗;4.嚴懲施工生產中違章指揮的管理人員;5.對施工生產中違章作業的員工,根據不同情況給予停工處罰。
四、加強安全技術的管理和協調
中標後要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前要向工人進行施工技術人員編寫的書面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特別是高空和有毒作業,必須有相應的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和應急處理方法。每天都有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對當天的工作操作過程提出的安全要求。定期召開安全生產管理會議,定期檢查安全工作。實行統壹管理、統壹指揮,加強各條線、各條塊、各條塊之間的協調配合。
動詞 (verb的縮寫)加強現場安全監管
企業要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責令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頓,規範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行為。安全人員要加強對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的檢查,杜絕不合格材料設備對人員的傷害,加大對安全工作的投入,完善各項安全設施。在施工作業面設置固定的安全管理員,對危險腳手架、吊車的搭設和拆除、機械設備吊裝、電氣設備作業、基礎土方開挖等進行監督和控制。
建築企業的安全管理是壹個系統的動態管理過程,包括安全組織和安全意識。企業只有綜合運用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效果。加強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科學的安全規章制度,這些制度要隨著施工技術的發展而不斷變化,使之與新的施工技術相匹配。同時,企業要加大安全管理投入,使之與生產能力相壹致,把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落實到每壹個工作崗位、每壹個人。並定期開展和利用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活動,努力提高建築工人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切實做到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確保安全生產,警鐘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