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壹年實習期滿,專業水平正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並取得畢業(結業)證書;
2、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同等學力,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3年,正式培訓的專業水平達到標準學時,並取得畢業(結)證書;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取得初級職稱證書或職業培訓滿2年,達到本層次正式培訓標準學時,取得畢業(結業)證書。
(二)企業培訓師(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2年,達到本專業本層次正式培訓標準學時,取得畢業(結業)證書;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力,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助理職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滿3年,達到本專業本層次正式培訓標準學時,並取得畢業(結業)證書;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同等學力,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7年,正式培訓的專業水平達到標準學時,並取得畢業(結)證書;
5.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取得相關專業助理職稱證書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從事職業培訓工作4年以上;或者取得相關專業中級職稱證書和國家職業資格二級證書,從事職業培訓工作1年以上,達到本層次正式培訓標準學時,取得畢業證書。
(三)企業高級培訓師(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正常申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博士學位後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三年,
(2)取得博士學位後,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2年,達到本專業本層次規定的培訓標準學時,並取得畢業(結業)證書;
(三)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5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4年,
(五)取得碩士學位並取得職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1年,
(6)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力),取得專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滿2年。
(七)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同等學力),取得相關職業國家職業資格二級證書,從事職業培訓3年以上,達到本職業本層次正式培訓標準學時,取得畢業(結業)證書。
2.異常報告條件:
除符合上述正常報考條件者外,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不受學歷(工作年限)和職業資格限制,報考高級職業培訓師資格鑒定。
(1)獲得省級以上技術能手稱號;
(2)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學科帶頭人或中青年專家稱號;或獲得省以上表彰的先進教師、優秀教師、教育家、優秀班主任稱號;
(3)獲得省級以上勞動模範;省級以上五壹勞動獎章獲得者。
(4)在技術創新、發明創造、推廣應用中獲得省級以上二等獎或壹等獎者。
(五)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自主創業;
(6)取得本職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在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的;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同等學力,從事職業培訓工作滿65,438+05年,成績優秀者,
優秀表現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獲得市級技術創新發明創造推廣應用二等獎的主要完成人。
(2)在部隊服役期間,因職業訓練突出,榮立二等功以上的。
(3)在省級以上公開刊物上獨立發表學術論文3篇;或正式出版的專著或本人撰寫的譯著不少於三分之壹,在省級以上公開出版物上獨立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者參加過正式出版的教材和教輔人員的編寫工作(本人撰寫不少於2萬字);
(4)省級以上教學、科研、教改主要承擔者前三名,並通過省級以上專家論證或鑒定;
(5)能勝任壹體化教學,在教學和研究方面取得顯著成績,並舉辦過省級以上教學示範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