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條規定
根據第十五條的規定,只要妳的培訓機構不涉及文化課的補課,就可以直接註冊法人。這為藝術、體育、科技、研究等培訓機構,以及文化教育、成人非學歷繼續教育提供了更多的發展機會。
第12條規定
如果妳所在的培訓機構涉及到學校文化教育課程相關的輔導,需要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批。
第23條規定
如果想異地開分校,需要關註23條。只要在住所地以外設立校區,就要向審批機關申請地址變更;超出管轄範圍的,需向分校所在地審批機關申請辦學許可證,並報原審批機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