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專畢業,初中小學幼兒園見習1年後考試合格。
2、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在小學、幼兒園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二、二級合格教師,其學歷(學位)、資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大學畢業,試用期1年期滿考核合格。
2.大專畢業,取得三級教師資格,在初中、小學、幼兒園擔任三級教師2年以上;或在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崗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含見習)並經考核合格。
3.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取得三級教師資格,在小學、幼兒園擔任三級教師4年以上;或在小學、幼兒園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並經考核合格。
三、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其學歷(學位)、資格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碩士,教齡2年以上。
2.取得雙學士學位(其中壹個必須是相關專業學位),取得二級教師資格,擔任二級教師職務3年以上。
3.大學畢業,取得二級教師資格,擔任二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4.大專畢業,取得二級教師資格,在初中、小學、幼兒園擔任二級教師5年以上。
5.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取得二級教師資格,在小學、幼兒園擔任二級教師職務6年以上。
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必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初級中學教師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小學、幼兒園教師必須具有中等職業學校以上文化程度;教學研究機構和教師培訓機構的教師必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擴展信息1。申報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認真履行職責,積極承擔和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3、符合國家和貴州省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信息技術(計算機)應用能力和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
4.有資格當老師。
二、在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按下列規定處理:
1.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每次申請延期1年;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2年。
2.在職稱考試中違紀的,自通報之日起延期2年;在申報中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格、成果,p7J盜用他人成果)者,自認定之日起順延三年。
3、受到黨紀、行政“警告”處分的,自處分解除之日起,延期3年申報;受到黨紀“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處分的,自解除處分之日起順延4年;觸犯法律受刑事處罰的,自解除處罰之日起,延期6年。
參考資料:
赤水壹中-貴州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