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公文處理規定》規定:“公文主要包括決議、決定、命令(令)、公報、公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答復、議案、函件、紀要等。15語言。”
(A)書面通知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規定》規定:“通知適用於發布、傳達下級機關要求執行和有關單位知曉或者執行的事項,批準、轉發公文”。通知包括:強制性通知(審批、轉發、下發)、提示性通知、事務性通知、會議通知和任免通知。
1.提示性通知:這類通知的寫法比較固定和簡潔,標題壹般寫成《××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
2.提示性通知:這是行政工作中最常用的通知類型。標題壹般寫成關於XXX的通知。正文包括三部分:下發文件的理由或依據、通知和實施要求。
3.事務性通知:這類通知的寫法與指示性通知基本相同,但涉及的內容更日常化。
4.會議通知:這類通知的寫作比較簡單,寫作時要註意保證內容的完整性,壹般包括會議時間、地點、主要內容、會議議程、會議主題、會議要求等。最好采用逐項列舉的方式,讓收件人壹目了然。
5.任免通知:這種通知的寫法是固定的。壹般只寫任免依據、任免對象、職務任免。
(2)請示寫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規定,“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示、批準”。在實際工作中,當壹項政策不明確,或壹項工作需要的經費、人員不足或壹項工作超出本機關的範圍時,通常需要向上級機關提交請示。
根據寫作目的,指令壹般分為三種:請求指類。比如:××關於確定普通高中收費標準的請示;請求解析類。比如XXX要求撥付重建資金;請求批準類別。比如:××關於修改海洋功能區劃規劃的請示。不管是哪種要求,在寫作的過程中,都要註意。請示的依據和理由必須充分,請示的內容必須真實、具體。請示的語言壹定要謙虛嚴謹。
從寫規則的角度來說,想做壹件事壹般不允許請示;不能當主要領導,不能當主要領導;正確區分說明書和報告的異同,準確選擇語言,報告中不要包含說明書。
(3)報告的撰寫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規定:“報告適用於向上級報告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詢問”。
有兩種主要類型的報告。壹種是綜合報告(壹項綜合性的工作或多個方面的工作合在壹起寫壹份報告)。第二種是專題報告(指就某項工作、某個事件或某個問題等單壹事項撰寫的報告)。
1.綜合報告:標題壹般寫成《××工作報告》,正文開頭有對整部作品的概括性描述,說明寫作的依據和主題。主體部分陳述具體工作的方法、成績、經驗或問題,最後說明下壹步工作計劃。
2.專題報告:寫作通常圍繞三個方面,包括主要做法、存在的問題和建議。這種寫法最常用於研究報告和情況報告。